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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网络和实体店相互衔接是互联网售药的必然方向

2017-01-25 18:5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互联网大潮之下,很多行业都逐渐地呈现出新的样态。而对于药品销售来说,如何与互联网进行对接?今天上午,国家卫计委、工信部,食药监总局的负责人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确实为搞活流通、提高效率和方便公众带来很多好处,但是我们也要注意,药品是特殊商品,它既要讲究有效性,也要讲究安全性。

  在今天的峰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表示,很多国家对于互联网药品销售都采取谨慎的态度,并不是完全放开的,既要促进流通,又要加强监管。如果这种销售脱离了监管的视野,可能会给公众健康带来伤害。

  目前在B2B也就是由企业到企业的流通这一块,应该说政策比较清晰了,大家关心更多的是B2C,也就是由企业到个人消费者这一块。食药监总局现在强调网上销售药品,网上网下要一致,也就是说,你要开展网上销售,网下要有实体店,这样能做到责权一致,有问题能追踪,公众的权益能得到保障。

  日前,国务院已经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B证和C证的审批。这两个证是什么证呢?B证是由地方局审批的,是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的网站,可以和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它涉及到的就是B2B的交易平台。C证也是由地方局审批,它主要是连锁药店自建网上药店,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但是也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要有连锁的线下门店,这个就是涉及到B2C企业。

  现在B证和C证这两个证的审批取消了,A证是国审批,只能做交易服务平台,也就是说,它只能成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

  根据一些公开资料,截止到2016年4月份,全国范围内总共有20多张A证,其中京东、阿里、一号店等企业也都是在这个范围之内。但是在去年8月份,天猫医药馆、1号店等也宣布停止药品的线上交易。

  关于今后是否能够允许第三方电商平台网络售药,也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对于下一步的政策,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今天表示,相关的政策正在调查研究当中,大家还要耐心再等一等,但是药品监管既要搞活,又要保障安全,这一点是始终不能变的。

  关于这一话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胡善联:一般来讲,食品药品流通行业的成本较高,例如我们国家一种药的流通费率可以达到7%左右,但是利润率又只有1%。美国药品的流通费率大概只有1%到1.5%左右,但是它们的利润率可以达到1.5%到2.5%左右,欧洲国家的利润率甚至更高。所以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怎么样才能提高我们的流通效率,降低我们的成本?

  网络和实体店相互衔接可能是一个好方法。我们药品的供应保障体系主要有三个要求:第一是我们要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第二就是价格要合理;第三就是供应要充分。我们如何确保“互联网+药品”的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以及供应充分?监管就变得尤为重要。

  我们应该如何加强监管?现在我们这个关于进一步改善、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已经谈得比较明确了。

  首先,我们要加强监管。我们要对交易网站的资质进行管理,其实这是对互联网售药的一些行为进行了规范。第二,有些药不能在网上进行销售,例如处方药等。

  关于“互联网+药品”的流通销售政策,我们国家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总而言之,我们一方面要促进流通,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老百姓的安全。

  医药电商可能是今后的一大发展方向。它可能会有助于降低药品的流通率,进一步降低药品的价格,这里面有很多经验不仅适用于OTC的销售,其实也同样可以适用于处方药的销售。所以我们也期待着我们国家能够进一步研究制定“互联网+药品”的流通销售政策,并将其尽快落实。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网络;实体店;互联网;售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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