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坚持最严耕地保护制度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2017-01-24 15:1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部长曹卫星,以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韩俊、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介绍了有关情况。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以及各项政策措施。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介绍,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同时提出,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体系要不断的完善。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局部在退化,所以耕地保护面临着数量、质量和生态的多重挑战。

  《意见》强调要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占用耕地得占优补优。

  《意见》也明确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那么地方各级政府要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的任务。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强调要以县域的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的调剂为辅。

  这次还有一个亮点被提出来,就是要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尤其是通过国家适度统筹解决部分省份、部分国家重点项目在占补平衡当中遇到的困难。同时要严格控制统筹的规模,还要发挥利益杠杆的作用,分地区、分类型来制定占补的费用标准,严格监督,规范管理。

  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展土地整治也非常重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韩俊在发布会上提到,推进开展土地整治,要整合财政资金,通过财政基金翘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预计“十三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在这方面的财政资金加起来大约6000个亿,确保建成4亿亩的任务可以实现。

  还有一项很重要的举措是要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如果建设占用了好的耕地,那占用的这块耕地的耕作层的土壤要剥离出来,而不应该被丢弃。这些剥离出来的土壤要用于补充耕地、造地的项目,改善土壤条件,提高土壤肥度。

  总之,《意见》是要坚守土地公有制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做好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

  关于这个话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做出了点评。

  李国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

  随着我国粮食连续多年丰收,国家的粮食库存压力也越来越大。部分粮食品种出现了阶段性的过剩,于是有人怀疑既然粮食已经过剩了,为什么还要严格保护耕地呢?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建设、发展所需要的土地难以落实,土地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此次《意见》就解决这个矛盾提出了很多好的办法。

  《意见》从产业短期发展的需要,从大局、局部发展的需要,提出了更加具有针对性、差别化、可操作的耕地保护制度,即占补平衡的办法。在耕地保护上,长久以来整体数量应该是能够得到保护的。这次《意见》提出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现在全国的耕地有大约20亿亩,所以耕地数量现在不成问题,突出的矛盾是耕地质量的问题,以及局部地区耕地减少过多或开垦过多的问题。

  针对这样的现实问题,要保护好耕地,特别是要落实优质的耕地质量,就要坚持占优补优的原则,这分为几个层次,一是耕地保有量上要严格控制等量,要实行占补平衡。二是要区别不同区域的耕地做好划分,比如永久基本农田,将来我国还要建立粮食功能区、主要农产品保护区,鼓励各个地方建立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不同区域的耕地要求不一样,在等量平衡的情况下,要保证耕地的质量。一般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同时,我们在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在粮食功能区以及主要农产品保护区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提高耕地的质量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这是非常明显的思路。

  另一方面,针对一个地方或者区域发展对耕地或是对土地的需求的不同特点,《意见》提出了首先要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占补平衡,实现不了的可以到省一级,省一级不行可以到国家级去实现。但不同层级的补充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在不同区域之间调节时,《意见》特别强调了要用经济手段,如果占用的耕地在本县内调节不了、平衡不了,需要跨区域补充,就要缴纳相应地耕地占用费用。

  有些地方过去盲目地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分,有的地方本身就没有耕地,但硬是要给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这在实际中是落实不了的。现在,可以通过改进占补平衡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这实际上就让对耕地制度严格的保护能够落到具体实践中,也解决了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保障以及经济发展所需占用土地之间的矛盾。

  当然,耕地保护的占补平衡最后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加强耕地的运作管制,区别主产区、耕地后备资源保护区、生态用地以及建设用地等。在不同区域,通过规划、落实责任制以及现代化手段遥感来严格控制,通过经济手段、补偿费的方式最终在实质上把耕地保护好,同时又不妨碍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

编辑: 邵柳
关键词: 耕地;保护;制度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