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央广网财经 > 央广财经评论

央广网

斩断“问题肉”利益链条 “放心肉”才能端上百姓餐桌

2016-10-26 12:2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肉食是平常餐桌上离不开的美味佳肴。近年来,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餐桌上的肉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我国的冷鲜肉产业高速发展,老百姓基本上吃的都是“放心肉”。但问题肉、超期存放的僵尸肉仍有市场。中国食文化研究会、中国冷鲜肉促进理事会日前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民工食堂、大排档、夜市摊成为劣质肉类食材的主要市场。

  调研显示,由于占据我国总人口70%左右的县级以下城乡地区,目前仍以消费热鲜肉和解冻后的冻肉为主,很多肉品缺乏检验检疫证明而来历不明,存在安全隐患。而在我国大中城市地区,则主要是餐饮企业存在肉类安全隐患。在300多个摊点、小餐馆中,近90%没有检验检疫证明。

  近年来出现的“注水肉”、“注胶肉”、“病死畜禽肉”、“私屠滥宰肉”、 “僵尸肉”等等劣质肉虽然不是肉类主流,但仍时不时出现,使很多消费者对肉类消费产生了疑虑,对餐饮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我国的劣质肉流通问题屡禁不绝,存在是因为具有市场基础,对100多家餐馆的调研显示,95%的餐馆因为成本原因不愿采购大品牌或当地知名品牌的肉品,给问题肉以可乘之机。这样劣质肉就低价销往民工食堂、大排档、夜市摊等地方。

  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奖优,从政策上鼓励肉类的全程冷链,并推广和扶持品牌肉,另一方面要罚劣,用法律筑起坚实的壁垒,打击私屠滥宰,切断劣质肉的市场供应链条。

  关于这个话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李闻律师做出了分析点评:

  李闻:根据调查的结果,民工食堂、大排挡、夜市摊成为劣质肉的主要市场和重灾区。我们知道劣质肉是有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首先它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合格,是否存在着寄生虫,是否有传染病,是否药物超标,这些都是不得而知的,也正是因此,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才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病死的、毒死的、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没有经过检疫的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

  我们现在发现这些市场还是非常猖獗,它首先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你没有告诉我我所食用的食材是不是经过检疫合格的、正规渠道采购的、安全的、能够让我放心食用的肉类。第二,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受保护权利,它可能不会突然发生一个疾病,但是一定是有致病因子在体内不断蓄积的,这是一个巨大的健康隐患。

  究竟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肯定是有的一些基本的市场因素存在的,调研机构也提到,首先是考虑到成本的因素。第二个,一些经营者意在谋取暴利。因为即便不是大品牌的肉,也必须得保障肉品是经过检疫检验合格的、允许上市流通的肉品,而有些上游的生产者私屠滥宰,他是有市场的。比如一些餐馆的肉类采购者,他是食品成品的提供者,他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从经济上考虑,如果价格上升可能就缺乏竞争力了,这样会失去一部分市场。

  对于这部分私屠滥宰的上游生产经营者,一定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严厉打击。首先,我觉得食药监部门可以考虑采取突击检查的方法,因为这些重灾区它都是群体性的,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将是一个影响极大的公共卫生事件,这是一定要杜绝的。

  那么,如何来收集违法的线索?我们可以公开举报电话,对发现有违法劣质肉流入市场的举报人,监管部门首先要保密,第二要提供保护措施,第三可以对他进行奖励。同时我们也知道食品安全法也规定了“吹哨人”制度,也就意味着在非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之中,如果你是其中一个工作人员,你有可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它的违法生产经营情况,这个时候你向监管部门举报并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违法犯罪线索,这时候的监管成本是最低的,监管效果是最高的。我们对于那些有良知的举报非法行为的人,要进行相关的保护和奖励。

  我们目前打击的重点是有规模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比如食堂、大排挡这些面对大量不特定消费者就餐的场所要进行重点的监管。我们一旦查处之后,要进行非常严厉的处罚。这些不法经营者之所以去冒着这样的危险去经营非法食品,他一定是为了谋取利益的。我们要利用经济杠杆的方法,让它知道如果你触犯了法律的规定,那么你要血本无归、倾家荡产,所以我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当然,还有很多摊点、小作坊,这些机构其实方便了老百姓的就餐需求,同时他们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分散,流动性特别强。对于这些机构,恐怕监管部门没有那么多的力量去进行重点打击,但是要加强管理,因为它可能不需要经过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但它必须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对于这部分小作坊、摊点要进行一个监管,比如说可以开辟一些不会增加更多经营成本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这种市场化的运营既能够满足老百姓的需求,同时又不让他觉得承担不起摊位费。我觉得这是一个既保障它的生存,又能够确保健康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作为消费者,我们是终端的用户,我们该怎么样去避免自己受到这些劣质肉的危害呢?首先,我们选择就餐地点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卫生的、环境好的,不要太贪图小便宜。即便有一些是低收入的群体,可能是为了便宜,但如果吃坏了身体,恐怕你就要承担医疗费的损失、健康的损害,真的是得不偿失的。

  从目前从法律上来说,我们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刑法的规定,对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都规定的很完备了,关键就在于我们怎么能够落实法律的规定,能够执法到位。而作为消费者,如果到某一个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餐厅去吃饭,吃到了所谓的僵尸肉、注水肉甚至是病死的畜死肉,健康受到损害了那根据法律规定,首先我们可以要求它进行价款十倍的赔偿,这是一个惩罚性赔偿。如果这个饭很便宜,价款十倍可能是一百两百,那没关系,我们最低要求他赔偿我一千块,如果造成损失了,造成食物中毒了,造成了食源性疾病去就医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要求他进行三倍损失的赔偿,这都是惩罚性赔偿。

  当然,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但实际上你要想落实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你要保留消费凭证,证明在什么时间我和哪个餐饮提供者建立了餐饮合同关系,是他向我提供了这样的一个食品,而我吃后又出现了身体损害的不良后果,这个时候他的侵权就成立了。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去保留消费凭证。第二点,因为这个“问题肉”致病不一定是突发的,它可能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这个时候恐怕就有点难度。那怎么证明我们是吃了这样的有毒害的食品而造成损害?这个不用担心,我们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因果关系要由对方来举证,我们不用担心。

  但是,所有的救济都是事后的,我们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先防御。所以我们也呼吁监管部门,呼吁生产经营企业,也呼吁行业协会,包括其他一些相关的社会组织,要共同行动起来,让大家能够意识到依法诚信经营才是立身之本,如果你违法经营了,突破了法律的底线,那么必将是灭顶之灾。只有当这样的理念渗透到全社会的每个环节之中,这些劣质肉的市场才能够完全被切断,起码能最大限度的把它压缩在一个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食品安全是要进行社会共治的,方方面面都要参与,消费者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监管者更是责无旁贷。希望我们能够带动各方面的社会力量,通过宣传、执法、举报、民事维权等各种手段来打击劣质肉的市场,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李岸

关键词:问题肉;肉食;冷鲜肉;放心肉;僵尸肉

说两句

相关阅读

贵州查出货值2.45万元问题肉

据贵州省食药监局日前透露,今年7月至9月,贵州省肉制品和速冻食品生成企业及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肉制品生产企业有37家、小作坊达到26家,共查处案件10件,货值2.45万元。

2015-10-25 22:40:00

辽宁全省专项治理“问题肉”

2013-05-14 13:37:00

食品加工巨头福喜:从北京奥运供应商到“问题肉”

2014-07-23 16:20: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证150508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120007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