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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划立法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2016-01-26 17:39:00 来源:央广网

  【导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北京市计划立法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关注:治堵立法要确保其法理性、可行性。

  央广网北京1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昨天召开的北京市人大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今年将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介绍,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目前考虑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已经实施多年的机动车五日制尾号限行,此前外界关注的征收拥堵费等问题,暂时没有纳入这次立法考虑。不过,在讨论过程中,也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北京已经实施数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目前还属于政府的临时措施,一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纳入立法,就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机动车限行固化下来。

  交通和空气治理,是北京公共治理的主要课题,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入法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议论。由于最近几天 网络约车加剧道路拥堵、应该收取“进城费”、供暖期应实行单双号限行等声音的出现,大家很担心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立法具体内容,是否会将这些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建议包含进来,有媒体甚至用“降低用车强度入法,单双号来了”做标题展开评论。那么,治理交通拥堵的相关立法如何做到充分协商、充分论证,如何具备充足的法理性,为公众认可和接受?如何真正做好公共治理难题的法制化治理?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王丛虎作出了评论。

  经济之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解释说,“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中不一定会直接出现“单双号”“收拥堵费”这样的提法,而是会表明在什么情况下,针对什么样的情况,授权相关政府部门采取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我们该怎么理解“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入法?

  王丛虎:“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这个说法,我个人理解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容,比如每周少开一天车的尾号限行,显然就属于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措施。除此之外,还包括采取措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车位管理的问题,也是属于这个范畴。同事,可能和公务车改革也是有关系的。另外可能还包括购车指标摇号、出租车制度改革等等。我们现在讨论的比较多的比如滴滴打车,在某种程度上,如果发展的比较顺利,并且各方面使它合法化之后,可能也会降低机动车的使用强度。

  经济之声:有评论指出,面对公共治理难题,既要有急迫感和改革劲头,又要尊重法律精神,这是立法的基本底线。治理交通拥堵,每一个具体环节的决策都应做到充分协商、充分论证,做到让公众认可和接受。要让公共治理难题真正实现法治化治理,立法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什么?

  王丛虎:我们知道这届政府一直在强调做改革、做创新、做制度一定要于法证据,一定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要走法制化的道路。那么如何去实现法制化的道路,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现在提到开门立法、透明立法,也就是如果制订什么样的法律,那么对法律的规划一定要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第二个是民主立法,也就是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经验,听取各方团体的利益诉求,广泛征求意见,并且把征求意见汇总采纳的情况等等告知于社会。另外就是科学立法,像解决道路拥堵的问题,更多的还是一个科学问题。

  日前也是在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交通委对市民关注的供暖季单双号限行问题作出回应,说研究单双号限行是为了减少机动车排放缓解雾霾。对此,新华社昨天发表题为——单双号限行先做“不可行性研究”的评论。评论指出,能否在供暖季实行常态化的单双号限行确实需要深入论证。这种涉及群众财产使用权益和出行权利的重大公共决策,先要做好“不可行性研究”。

  关于这个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春蔚作出了评论。

  经济之声:新华社的评论指出,私家车尾气排放对雾霾“贡献”到底有多大?如果实施限行,公共交通运力能否及时补缺……这些问题都需要扎扎实实做好“不可行性研究”,正反两方面科学论证,特别要注重研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充分吸纳民智集思广益。一项决策出台都需要如此论证,而立法是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权利的让渡过程,如何更好地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的质量?

  张春蔚:对于取暖加重雾霾的问题,大家好像没有太多的争议,但一说私家车是雾霾主导力量的时候,公众就会觉得平时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也一样开车。这个话题所带来的问题是,你找的理由是一个真理由还是一个相对的理由,还是说你把一个容易管理的理由放大了。缓解拥堵就拿拥堵来说话,治理雾霾就拿污染来说话,不能治理了拥堵用了雾霾的理由。我觉得公众的争议在于理由找错了。

  经济之声:具体说到治理交通拥堵的各种措施,比如要实行更加严厉的限行,那么就应该有公共交通足够发达作为前提。立法是公共治理难题的法制化治理,怎么去确实保证立法的可行性?

  张春蔚:法律不能够朝三暮四,也不能够朝令夕改,所以要尊重法律,必须提前做好所有的评估,而不是说缺什么补什么。在这个话题中,如果想以立法的名义执行,前提必须是论证严谨、公正透明,而且有法可依。

编辑:李岸

关键词:机动车;使用强度;拥堵;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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