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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首次涉及行政机关 石磊:应把行政管理改为法制

2014-09-15 10:15:00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导读】反垄断大棒挥向地方“行政垄断”,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重点将转向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不要让歧视性规定成为“习惯”。

  央广网财经9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当反垄断指挥棒指向一个又一个知名企业的时候,谁曾想到政府转眼间也会成为反垄断执法实施的对象?不过,这已经是事实,首先被抓了现形的是河北省。

  由于规定“本省客运企业路桥费半价,歧视外地车”,河北省相关的几个部门成为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调查中首次涉及的行政机关。此前河北出台规定,当地的客运企业可以享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对此,国家发改委认为,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河北省客运企业享受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涉嫌歧视性规定,并已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建议立即责令三个部门改正错误。

  随后,河北省物价局收费处、河北省交通厅宣传处有关人士表示,已经向河北省政府上报了整改方案,并说当初之所以制定了本省客运车辆享受半价优惠政策,是因为“误读”了国务院规定。

  2008年起施行的《反垄断法》,专门设置了一个章节,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就是俗称的“行政垄断”作出明确规定。但多年以来,反垄断调查少有对行政垄断进行调查。无论河北的做法是不是出于“误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的是,反垄断利剑刺向行政机关的做法已经是千真万确的了。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透露,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有所转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调查重点。我们的态度是,打破行政垄断,对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滥用行政权力,意义更重大。类似这种出于地方保护的歧视性规定绝不能成为“习惯”。

  因为行政垄断被处分,相关的案例并不多见。但是,几乎每一个跟行政权力有关的经济领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行政垄断”的影子。相比之下,河北省路桥费优惠政策歧视外省车辆只是九牛一毛。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晓晔轻而易举就罗列出很多行政垄断的例子。

  王晓晔:比如地方保护,过去很多材料说有些地方跟当地的企业就发出了清文件,不能够使用外地化肥或当地的企业不能喝外地运过来的啤酒,这些其实都是地方保护。还有一些部门垄断的问题,有些民政机构规定新郎新娘结婚必须到民政部门指定的照相馆去照相,如果你到别的照相馆照相可能不给登记结婚。其实关于行政垄断问题,地方保护或部门的垄断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

  反垄断的对象从企业扩展到行政机关,释放出反垄断更坚定的决心。同时意味着,反垄断工作需要迎接更艰难的挑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晓晔建议,破除行政垄断,需要尽快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反垄断执行机构。

  王晓晔:政府限制竞争后果,要比其他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其实要大的多。关于行政垄断问题,这方面的案子不太多,反垄断法第51条规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利,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也就是说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权限只是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如果上级机关不接受这样的建议,那怎么解决呢?我们在这里面还得不到一个答案。反垄断执法机关其实没有这样审理案件的权利,所以我们希望将来国家能够通过修改这方面的法律,把这方面的权限交给反垄断执法机关。当然我觉得反垄断执法机关也应该有更大的独立性,有更大的权威。现在商务部、发改委、工商局增加有处理反垄断的职能,将来能不能建立一个统一的机构,可能有助于提高反垄断执法的权威,提高它的独立性,反垄断执法机关可以更好的处理行政垄断问题。

编辑:王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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