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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鸣: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旨在让农村分享现代社会发展成就

2013-11-13 15: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全会提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现在,我们继续请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辛鸣来重点解读。

  土地改革是三中全会公报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关于土地,公报明确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指的是在哪些方面的统一?有什么重要意义?

  辛鸣:因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是指我们过去,我们国家土地它有两种不同的类型,国有土地它是可以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的,而我们农村集体土地这一块,它是必须通过政府征收之后才能进入用地,它很明显按大道理来讲,在一个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背景下,同样的资源竟然出现不同的待遇和地位,这很明显是不应该的。具体的建设用地和我们城市的公用、国有建设用地,它同等的具有同样的平等建设性上市交易、竞拍的权利和功能,这点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强调这一点之后,我们一定要注意到,我们之所以过去出现这么两种差别它背后其实有对不同土地功能定位的不同,因为我们农民的农村集体用地,主要是指农民的宅基地,宅基地是在我们农民身上,它不仅是居住用地,还是一种社会保障的标志和资源。

  现在我们如果说是农村宅基地可以拿出来一部分盖楼,我们集体上楼之后,那么空出一块来,这块就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了,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可以进行一种自由的权利,但是事实上,这背后我们要涉及到农民在自己宅基地上的时候,他的生活方式可能决定了他在这个宅基地上除了居住之外还有一系列生活设施的保障,比如说养鸡、养猪也好,或者说储存农具也好,当他上楼之后,这些功能都没有之后,他的生活方式还没有改变,他还需要养鸡、养猪,还需要农具的时候,那么这些东西怎么办?所以农村建设用地背后,它有一个农民社会保障的功能在里面,如果不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那么我们抽象来谈这个农村土地建设用地,恐怕讲的很好,理想也很好,但事实上未见得能做得到,所以现在为什么市场这块比较关注呢?其实这块有个潜台词,就是希望把过去这些年来,一些在农村建设用地上的一些小产权房通过这么一个制度安排,是不是我们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转正了?坦率的讲,在这样的问题,我想我们还应该进一步认认真真、审慎的学习和研究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公报的内容,进行一个正确的政策判断,不要导致一些过度市场的解读和误解之后,无论是就我们国家整体的改革,就我们农民权益的保障,还是就我们市场上的一些群体对资源配置的市场资本化方面都会产生不好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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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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