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9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一些阶段性政策正在转化为制度性安排,为市场主体带来长期的政策红利。今天(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从今年起,企业可以在每年10月申报期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从而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有力支持科技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专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效果明显。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对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国家先后将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之前,企业需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在2021年10月,国家首次允许企业10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提前对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这相当于让企业提前至少3个月享受了全年四分之三的优惠。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本次公告,进一步将这项政策长期化、制度化。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葛玉御解读,将去年出台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前享受的“阶段性优惠”转为“制度性优惠”,有三方面意义。“一是有助于企业提前享受优惠,更好地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二是为企业建立稳定的预期,为企业心无旁骛、集中精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增强企业所得税的‘创新含量’。”

在具体操作细节上,市场主体们请注意:今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享受时点和办理方式没有变化。企业在10月征期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未选择享受的,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享受。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来自资本市场方面的数据显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上市公司的创新激励效应持续释放,2021年,我国境内实体上市公司投入研发经费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研发强度的中位数达到4.14%。

编辑: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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