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张慧娟)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养老金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4月21日正式发布,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

 

个人养老金,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里,基本养老保险长期以来“一家独大”,第二支柱覆盖人口数量小,第三支柱则存在明显短板。发展个人养老金,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金体系建设的迫切任务,因而这份《意见》的出台备受关注。

今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和2018年出台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比,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有了质的飞跃。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维刚说,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突破,未来,第三支柱资金也要“支棱起来”。“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现在是国际上的一个发展的主流,而我们国家现在主要是靠第一支柱,也就基本养老保险来支撑这个体系,因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这块发展也是比较滞后的。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长期以来一直没有突破。2018年出了一个关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型的政策,主要局限于保险行业,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次由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文件,是在我们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一个重大的改革举措,也算是一次突破,它填补了这方面的一个制度空白,对于全国各地相关的金融行业广泛参与提供了政策的指导。”金维刚说。

根据《意见》,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同时,国家也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分析,参与第三支柱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越来越大,个人养老金制度将有助于家庭财富的增长。“个人养老金,它是个人和家庭财富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家庭稳定性来讲,如果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意义是非常大的。它可以稳定我们的消费预期,增加了老年群体的消费能力,用消费来触动我们的经济增长。对资本市场来说,养老金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反过来又会回馈养老金的投资业绩,形成这样一个良性互动。”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与第三支柱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如何才能吸引老百姓主动参与?郑秉文认为,个人养老金用于投资,应该更多关注便利性以及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便利性是指人们在享受它的税收优惠制度的时候不是很复杂,门槛很低就能进去,就能享受税收优惠制度,否则,像2018年的试点非常复杂,最后大家都不愿意加入了,那么它就不可能是普惠型的。第二点也非常重要,关于激励性,如果没有那么多好处,我凭什么参加?所以一定要有好处。所谓的好处对养老金来讲,就是应该有一个稳定的较高的收益率。”

编辑: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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