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李硕)据交易实况报道,证监会4月1日披露了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包括财务造假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操纵股票价格案、内幕交易案等多种类型。

2021年,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比如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

还有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系统性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虚增资产20亿元。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向投资者如实披露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弄虚作假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2021年,监管部门始终紧盯履职尽责不到位、屡次涉案违法的中介机构,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证监会提醒,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比如:正中珠江未勤勉尽责案。本案是一起审计机构未充分执行审计程序的典型案件。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中,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部分认定结论错误,未严格执行舞弊风险应对措施等审计计划,并存在其他未勤勉尽责行为,甚至出现内部人员配合上市公司拦截询证函、将伪造的走访记录作为审计证据的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案警示,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

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也是监管部门稽查重点。证监会指出,债券发行人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严重破坏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必须严肃查处。证监会提示,债券发行人应当如实披露重要信息,不得掩饰实际偿债能力,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华晨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市场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8年,华晨集团通过提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近26亿元,并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中记载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

永煤控股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虚假陈述的典型案件。永煤控股未如实披露资金归集控股股东情况,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61亿元。

胜通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

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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