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文娱领域税收监管又有新动向。税务部门15日下午披露,经查,演员邓伦存在偷逃税行为,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在该消息公布后,有企业第一时间发布声明,即日起终止与邓伦的合作。

负责办理本案件的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表示,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通过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并且经过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然整改不彻底,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的违法事实包括: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经认定,邓伦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最终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日前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今年工作时提到,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

央广记者注意到,从陆续披露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来看,一套成熟的监管“打法”已经清晰浮现:税务机关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存在的涉税风险,先提示提醒,再督促辅导,后予以警告,对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进行曝光。

编辑: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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