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海底捞相关工作人员26日最新回复总台央广记者——有门店之前的确存在标记消费者外貌特征的行为,已被叫停并完成整改;目前只有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才有权限在后台备注就餐偏好信息,并设双重审核机制。

海底捞日前被曝私下给消费者“打标签”,“标签”内容不仅包括就餐偏好(类似“不吃香菜”等),还涉及外貌特征、年龄身份、评价类的表述。此事在本周一度冲上热搜。

尤其是评价类的表述让有些消费者感到不满。有当事消费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海底捞消费过程中无意间看到了系统对自己的“标签”——“此人很矫情”,“这就相当于污蔑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这种“打标签”的行为涉嫌侵权,凸显了商家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漠视。

截至昨日(25日)收盘,海底捞报收18.46港元/每股,周跌幅近6%。

体貌特征方面的信息标记此前已被叫停

针对本周不断发酵的“标签门”事件,总台央广记者26日致电海底捞客服,工作人员的回复中主要包括三层信息:公司于2020年起对相关内容进行优化,并于2021年1月全部排查整改完毕;明确禁止对顾客个人信息如体貌特征等进行任何备注;所有新增信息均需通过严格审核。

海底捞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在回复总台央广记者时还表示:“说实话,以前会有一些(标记体貌特征的标签),因为有些顾客喜欢自己来了就让服务员认得自己,不喜欢和服务员一遍一遍地说。后来有顾客反映,感觉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所以这种标签在2020年左右被叫停了。”

最新回应:大堂经理及以上才有权限+双重审核机制

那现在其他类的“标签”是否还在继续?审核机制又如何?

这位王姓工作人员回复,首先,目前只有大堂经理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才有权限在后台备注信息,最基层的服务员没有这方面的权限;其次,所谓审核机制是两道把关,一道是机器审核,一道是人工审核,确保录入的只是用餐偏好信息,而不涉及其他信息。

法律人士:标记就餐偏好信息也需经消费者明确同意

业内人士认为,在未来具体的消费场景中,哪怕是给消费者打上就餐偏好的“标签”,也应该经过消费者的明确同意。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团队合伙人申晓雨律师认为,商家出于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收集消费者必要个人信息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在法律框架之内且必须征得消费者本人的明确同意,商家不能把消费者的“默许”当作“明确同意”。“商家要明确地告诉消费者,我可不可以记录您‘有哪些忌口’‘对哪些口味有偏好’这样的信息,目的是什么。消费者明确同意后,商家才可以在后台系统里进行备注。”

与此同时,申晓雨表示,也要警惕一些过于强调个人信息保护的极端声音。“我们已经明确数据是一种关键的生产要素。在合法、合规、合理的范围内,如果个人信息的一些相关权利不能让渡到商业领域,那也是不利于发展的。”

编辑: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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