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上海消费者刘先生9月2日用韵达快递给在同一城市的客户寄递了重要材料,直到9月底客户联系刘先生时,才发现所寄递的物品,在13日已经显示为“退回”,可刘先生并没有收到被退回的快递。

刘先生第一时间分别联系快递公司和当时给刘先生办理收寄业务的快递小哥,小哥表示,快递可能是丢失了,并表示愿意帮助刘先生向网点和公司反映。

这期间刘先生逐渐了解到,他所寄快递的派送网点并不是韵达的直营网点,而是类似于加盟的合作网点。而这个网点“关张”跑路,可能是导致刘先生的快递被“退回”的原因。

刘先生曾到相关网点去咨询了解情况,网点表示不好找。既然被退回的快递不能找,刘先生可不可以得到所寄递物品实际价值的赔偿呢?韵达客服要求消费者刘先生提供价值证明,刘先生手写了一份没有公章的“价值证明”,主张自己寄递的物品价值5000元,韵达方面也拿出了自己的方案,认为可以赔付350元。

刘先生坦言,为了避免更多的损失,他先收下了这350元,但对于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他表示,只要能找到被退回的快件,愿意退回350元钱;如果找不到,希望韵达方面能合理赔付。报道截稿前的最新消息是,刘先生的快件,正在派送中。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胡晓律师表示,快递公司在承接寄件人的物品之后,实际上和消费者之间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物品能及时、有效、安全地交付到收件人手中,无论消费者是否选择“保价”服务。

不过,胡晓律师也建议消费者,寄递价值比较高的物品时尽量选用“保价”服务,这可以降低出现问题后的维权成本;同时,要选择口碑好的快递公司,或“到付”等更安全的方式寄递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