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能对传统电商形成冲击吗?乍一听,这是个吸引眼球的话题。从交易体量上看,今年天猫京东两大平台的“双11”销售总额超8894亿元。对比去年,天猫增长了421亿,京东增长了776亿,合计增长了1197亿,传统电商的主角地位一目了然。

但随着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内容平台的带货能力逐渐羽翼丰满,引发了舆论的关注,也让传统电商不得不重视起来。

透视两种带货的本质,究竟谁更胜一筹,似乎是个“关公战秦琼”的问题。在我看来,二者带货本质不同。如果把传统电商比喻成“大型百货商场”,消费者带着明确的目标,进场后直奔主题;而抖音、快手则是在海量短视频、直播内容中,加入“直播带货”,用户在日常浏览内容时,看到了自己感兴趣的货品、动心的价格和信任的主播,随手购买,这更像逛“嘉年华游乐园”,是基于兴趣和情绪的消费。

前者更多是基于明确需求的主动购买,卖的是“货”,而后者则偏重于被动型的“边玩边买”,卖的是“场景和情绪”。假如一位宝妈想囤货纸尿裤,会选择在传统电商平台提前预定、付尾款,还是在直播间对信任的主播蹲点守候?不同人有不同选择,两种卖货方式之间,消费者的动机和重合度也许并不高。

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年“双11”的战线拉长了,节奏放慢了,进入了理性“减速”时代。从追求GMV(拍下金额)数量,到重视质量;从卖商品到服务人。这才是零售行业的本质——成本、效率和体验。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就是电商直播带货中,出现了“越位”苗头和隐患。前不久,内容流量平台扶植一批教育主播,靠流量倾斜和价格补贴,超低价卖书,引发了出版行业的围攻。

这背后,是内容流量平台商业化的过程中,如何兼顾“效率和公平”。当超级内容平台有了流量,且能够完成消费支付的闭环时,要注意不能既当“流量的裁判员”,又当销量的“运动员”。

衡量流量经济的价值标准很简单——是否服务了实体经济,是否破坏了交易公平。无论是逛“大商场”,还是“嘉年华”,“双11”都不应是让消费者耗尽心力和算力的煎熬,而是轻松、愉悦的消费服务体验。(经济之声评论员王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