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日前举行,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等问题。会议上提及的“三次分配”“橄榄型分配结构”“税收调节”等关键词在近日受到高度关注。如何解读这些关键词背后的政策指向?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杨畅接受总台央广记者采访进行深入解读。

“三次分配”:鼓励慈善捐赠

记者:分配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钱袋子”,是共同富裕的一大核心问题。会议上提到,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如何厘清“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基本概念?

杨畅:一般来讲,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初次分配往往是通过市场、按照效率进行分配,就是跟着资源要素进行分配。资源要素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

再分配是由政府来主导的,按照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比如通过税收、扶贫以及社会保障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进行。像是通过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这就属于再分配的范畴。

三次分配指的是在道德力量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或者个人自愿缴纳,以及捐赠这样的非强制方式再进行一次分配的过程。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记者:会议上谈到,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税收等手段属于再分配手段,如何前瞻这些方面的政策方向?

张连起:在促进共同富裕这一目标下,税收方面肯定会有进一步的改革,方向包括:提高直接税比重,就是提高一些资产税的比重,完善相关税种,比如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方向可能还包括:调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比如中央已明确,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社保方面,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下一步,围绕扎实促进共同富裕,要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应救尽救、社会福利及相关服务应享尽享。

转移支付方面,可以看到,今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超过8.3万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流向中西部地区,实际上也是为了强化区域的均衡发展。

“限高、扩中、提低”,重在“扩中”和“提低”

记者:多措并举,最终指向的是“一个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这样的分配结构意味着什么?

杨畅:我个人觉得,这背后表明了清晰的政策意图——不希望贫富差距扩大,希望能催生出更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这样的分配结构对于整体经济运行、投资、消费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针对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会议中提到,一方面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另一方面要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具体有哪些政策抓手?

张连起:观察共同富裕“路线图”,关键在6个字,就是“限高、扩中、提低”,最为重要的是“扩中”和“提低”。我们现在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未来可能有8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我们要以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群体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比如这几年,我们一直都在做的,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针对高收入群体:关注点或从“资产流量”转向“资产存量”

记者:除了中等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针对高收入群体,会议当中也提到,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在具体操作中要怎么去落地?

杨畅:个人理解,在三次分配中,要首先考虑初次分配,因为初次分配相对来说比较重要,比如初次分配要向劳动者适当倾斜,增加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其次,鼓励高收入群体进行捐赠,发展慈善事业。当然,与捐赠和慈善相关的配套政策要跟上。

再者,对于再分配中的税收手段,应该有一些进一步的措施。以往的税收政策侧重对“资产流量”进行征税,下一步能不能考虑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资产存量”上。

另外,对高收入群体的一些奢侈性消费,在消费税上或许可以给予适当考虑。

要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

记者:从整体上来把握,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的要义?

张连起:中央层面提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不是简单地向西方高福利看齐,而是要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与此同时避免“养懒人”。可以说,共同富裕确实是一个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任务,但也是一个必须的、现实的、持续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