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全球税制改革正在加紧推进,一个标志性的动作是,不久前闭幕的G20(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就最低企业税率达成协议。中国财政部12日披露,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形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如何抓住本轮全球税制改革的要点?中国企业将受到何种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普华永道亚太区转让定价服务主管合伙人原遵华接受总台央广记者采访进行深入解读。

 

G20公报显示,“会议就更稳定和更公平的国际税收结构达成历史性协议”。“更稳定和更公平的国际税收结构”离不开一个关键词,即“双支柱”方案。这是G20委托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以来形成的一份改革方案。

截自G20官网 央广网发

“支柱一”强调通过新的方法在各国之间重新分配征税权,政府不再完全依据企业实体所在地征税;“支柱二”侧重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这就意味着,企业可能就无法通过变更注册地实现避税。

“支柱一”关注征税的“地点”,“支柱二”关注征税的“标准”。简单来概括,这是一份针对大型跨国企业的全球增税方案。

记者:本次G20达成的全球税制改革的共识,与上个月G7(七国集团)达成的相关国际税收体系的共识相比,有哪些不同?

原遵华:从内容来看,G7的共识属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全球税制改革的政治表态,本身并不包含可操作的细节。此次全球税制改革由G20牵头,并和OECD共同推动,和G7比起来,G20包含了中国、印度、俄罗斯等重要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更能反映不同经济体对于全球税制改革的不同诉求。

记者:具体诉求可能存在差异,但各国对于国际避税的态度是不是趋于一致?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杨志勇:国际避税一直是一个问题,只是过去大家对“避税天堂”“避税港”的关注度没那么高。税收对现代国家来说都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过去觉得钱够花,可能就不会太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背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原来那些有钱的国家也觉得捉襟见肘了,财政资金有些紧张了;另一方面是,大家普遍发现,尤其是一些大型跨国科技企业,名义上是某个国家的企业,税收却主要交到这个国家以外的地方去了。

记者:这一轮全球税制改革,实际上就是针对大型跨国企业。那么中国企业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原遵华:目前“支柱一”的适用范围为,全球收入超过200亿欧元并且利润率高于10%的跨国企业,但不包括采矿业和部分金融业企业,因此受“支柱一”影响的中国企业数量较少。但根据计划,如果“双支柱”方案落地后第8年的审议结果要求将收入门槛降低为100亿欧元的话,可能会有一部分中国企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如果“支柱一”能够顺利落地,目前开征数字服务税的国家需要取消数字服务税,这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大型高科技互联网企业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

记者:“支柱二”受到的关注可能更多一些,目前来看,是要引入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这会对中国企业带来压力吗?

原遵华:“支柱二”中全球防税基侵蚀解决方案的收入门槛为7.5亿欧元,理论上目前需要准备转让定价国别报告的企业都会受到“支柱二”的影响,中国企业也需要更加关注“支柱二”。考虑到我国的所得税税制比较平稳,目前“支柱二”拟定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至少为15%,因此总体上对中国开展经营的企业影响有限。

记者:所以整体来看,“双支柱”方案对中国企业的影响暂时不大。我们看到,截止到这个月,OECD的“双支柱”方案已经获得139个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成员中超过130个成员的支持。不过,爱尔兰、匈牙利等7个少数国家对“双支柱”方案还没有“点头”,甚至提出反对。这样“小众”的声音会不会阻碍全球税制改革的步伐?

杨志勇:国际税收协调的事情,是国与国之间的事情,要实现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同意,肯定不容易。从征税的角度来看,只要能把税收上来就可以了。某个国家不同意没关系,直接找企业,只要企业接受了也就接受了,但这样可能影响企业经营。因此,理想的情况还是能在国家层面就全球税制改革达成一致,具体的一些问题操作起来会更简单些。

记者:本轮全球税制改革的大幕实际上很早就拉开了,落地始终是个难题。从目前来看,在密集推进的背景下,您认为“双支柱”落地的难度有多大?时间表是什么样的?

原遵华:根据目前的时间表,G20和OECD希望“双支柱”方案在2022年也就是明年落地。“落地”是什么概念?就是要完成国内法转化以及多边工具的开放签署,最终于2023年生效。虽然G20和OECD都对在今年达成全球税制改革的最终方案表示乐观,但考虑到仍有大量政治及技术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认为,最终方案的确定在时间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