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9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29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从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保险保费补贴45%。

图片来源:CFP

本次农业保险新政,核心内容是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地区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

具体的时间表是2021年覆盖实施地区500个产粮大县;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解读,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保障的重要手段,基本可以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庹国柱说,文件涉及两个险种,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覆盖农业种植收入。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读,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这两个险种的保障水平最高都可以达到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大大超过了传统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最高40%的保障水平。

不过,考虑到现有险种和相关政策衔接,本次明确,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取消农业大灾保险,相关主体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庹国柱说:“文件特别强调了在不同几种保障水平条件下,农民可以自由选择。毕竟不同的农户,需求是不一样的,说明我们的政策较为灵活。”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国际通行的政策工具。三部门本次印发的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保费实施补贴,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农户自己缴纳的比例和市县财政承担的比例由实施地区省级财政自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