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6日消息(记者胡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引发关注。6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两项新规。相关负责人表示,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前景广阔但目前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在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行为规范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出台新规是为了更好实现检验检测行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董乐群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4.9万家,营业收入超过3570亿元,当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5.67亿份,市场规模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是全球增长最快,发展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检验检测改革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董乐群说:“市场秩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经过持续的整治,秩序有所好转,但部分领域不规范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在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行为规范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为此新制定出台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使检验检测监管制度更加科学完善,更好实现行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新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并强调,除了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以外,还需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办法还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从业要求和资质要求;还有检验检测活动不规范的一般情形及处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薛国芹介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薛国芹说:“统一了违法行为的判定尺度,在第13条列举了4种不实的检验检测情形。在第14条列举了5种虚假检验检测行为,为监管执法提出了可操作性的指引,应该说这个办法具有填空白补短板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从业机构明确必须严守的行业底线,也有利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打击重点。明确了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资质认定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的要求,避免重复审批,解决资质认定事项范围不统一的问题;还明确了固化优化准入服务便利措施。董乐群介绍:“明确将优化准入程序作为本次规章修改的重要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推行网上审批,试行资质认定电子证书。而且我们进一步压缩了许可的时限和技术评审的时限,各压缩了1/3的时间。”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的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同时把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环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优化审批服务,不断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着力推动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