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6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商务部网站16日发布: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

 

  早在3月下旬,商务部就曾发布,中国已经完成RCEP协定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表明了中国政府对RCEP早日生效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而此次“正式完成核准程序”,是RCEP协定2020年11月签署以来的重大进展。

  对于交存核准书这一程序,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沈铭辉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RCEP协定文本第20章最终条款中明确提到:东盟秘书长被定为RCEP协定的保管方。协定及其任何修订文本应当交存于东盟秘书长。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此前介绍,商务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RCEP协定中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包括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等一系列领域的义务。“目前,(中国)对701条义务中的613条已经准备好,现在就可以实施,占全部需要履行约束性义务的87%,还有13%在RCEP生效时就能够实施。”王受文说。

  当前,我国与RCEP成员国的双边经贸联系日益密切。商务部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对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同比增长22.9%。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

  此前,15个成员国一致表示,将尽快完成RCEP的国内批准程序,争取在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根据规定,RCEP协定应当在至少六个东盟成员国签署方和三个非东盟成员国签署方向保管方交存核准书、接受书或批准书之日起60天后生效。目前,中国、泰国、新加坡三国已经批准RCEP协定。沈铭辉认为,当前进程之快超出预期,对于RCEP 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充满信心。

  “RCEP对于整个东亚地区的经济体而言,有非常强劲的正向推动力,特别是在疫情之下。”沈铭辉说,“特别对于日本而言,此前,日本和韩国、中国都没有签署任何形式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RCEP框架下,日本可以首次获得巨大的中国市场和韩国市场。对于各成员国顺利地推动RCEP生效,我是抱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