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记者陈爱海 唐婧)经济之声专题报道《两会金融关键词》,8日聚焦“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指的是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由个人自愿缴费,体现个人养老责任,产品体系涵盖了保险、银行、资管等多种类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特别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前,第三支柱已经成为这个体系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指出,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内部发展还不均衡,第三支柱养老的发展还相对滞后,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等压力,推动第三支柱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孙洁说:“第一支柱就是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叫‘一枝独大’,现在发展的空间已经比较饱和,基本养老保险现在覆盖了13亿人群,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越来越多,领取的期限越来越长,因此现在已经压力很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非常缓慢,所以一支柱和二支柱都已经没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个时候就得开始考虑从第三支柱作为切入点,加快养老保障体系,一个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属于个人税收递延型的养老保险,只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购买有一定的门槛。孙洁说,2018年,第三支柱已经开始在上海、苏州和厦门试点,不过,从试点的效果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税延养老保险特别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它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或者城市开始试点,居民的消费能力、购买能力、投保的意愿、意识都还是比较强的。但正好赶上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了5000以上。这个时候,真正的纳税人减少了,至少月收入得在2万元以上才有可能购买这样一个险种,要求的收入水平会比较高,这就决定了税延养老保险现在的受益面比较小。”

那么,怎样解决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门槛问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说,一些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交个人所得税的人才能享受这种制度是必须改变的,像德国有一个叫李斯特养老金,这种养老金针对的是普通大众,更主要的是对低收入人群有好处。你不交个人所得税没有关系,因为现在个税的信息系统做得已经非常强大,你虽然不交个税,但是我也知道你的收入,这些都记录在案的。如果你买了这个保险,那我可以给你补贴,你不需要再交个人所得税。”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孙洁认为,未来要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第一,要增加税收优惠或者税收递延的税优力度。第二,希望加快试点,扩大试点的城市,把这个面推开。第三,在税收优惠这块,中国人的税收理念不是特别强,不论税收优惠也罢,税收减免也罢,反正因为这些保险他得退休以后才能享受到,所以感觉比较遥远。能否把税收优惠政策改成财政补贴型?购买保单的时候直接就可以享受。第四,需要有财政补贴,对中等收入甚至低收入的人通过补贴方式进行缴费,我们叫配比缴费或者配比补贴,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人自主参与投保商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