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报道,建设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商务部3日发布,“十三五”时期,我国自贸试验区不断扩容,持续释放制度红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从2013年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我国自贸区布局不断优化扩容。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国新设17个自贸试验区,总数达21个、共67个片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推动外商投资管理实现历史性变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最终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实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由‘逐案审批’转为信息报告制的重大变革。”唐文弘说。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商务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累计达到260项。唐文弘说:“比如,‘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启动,经过逐步探索,已于2019年实现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事项全覆盖。有关地方累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近3000项省级管理权限,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在地方层面,‘十三五’时期各自贸试验区共计形成了130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

  制度创新“做加法”,限制措施“做减法”。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袁园介绍,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从“十三五”初期的122项,压减到2020年的30项。“2020版负面清单是自2013年以来出台修订的自贸试验区第7份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仅保留了30项特别管理措施,在中药材、出版物印刷、职业教育以及增值电信这些领域进一步加大了开放压力测试力度。”

  破除制度障碍,各项政策发挥叠加效应。数据显示,2020年,除了去年设立的北京、安徽、湖南外的前18家自贸试验区共新设企业39.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为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