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购车特惠享内购价、4S店卖车提车、购车还送豪礼……比市场参考价便宜好几万元,就能购得一辆心仪的车。看到这样的广告,你会心动吗?

  沈阳多位消费者近日向《天天315》节目组反映,他们看到这样的购车广告时十分心动,买车时以为占到大便宜,一年后才发现,这其实是个圈套。

  沈阳消费者宏女士(化名)介绍,辽宁沈阳鑫辰4S店在2018年时推出了一个特惠购车活动,曾到处发布广告称,正在辽宁鑫盛铁西店举行华晨中华全系车型大型内购会,市场价八九万元的中华V3、V5,内购价只需要三四万元,还送保险,送装饰礼包。宏女士说,她是到这家店修车时看到的广告,当时她正想要换车,便向店员详细了了解购车流程。在得知低价购车不是当时就支付低价提车回家,而是要先按市场指导价付全款,一年后4S店才返还高出的部分之后,她有些犹豫,不敢轻易购买,但后来看到有人拿到返款,便放下防备,付全款买车。

  近10万元的新车,以为花5万元就能买到,能占到大便宜,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年后返款合同到期,4S店却拒绝履行返款合同。宏女士说:“资金链断了,钱返不出来了,我当时就懵了。不能返钱这个事发生已经好几个月了,我才知道的。”

  宏女士介绍,她到店索要返款时,辽宁沈阳鑫辰4S店内聚集了很多人。当时4S店的工作人员答复,购车地确实在辽宁沈阳鑫辰4S店,但是返款的事情跟他们没有半点关系,钱应该是“辽宁华金公司”负责返还。宏女士说,此时,她细看合同才发现,当时签订的合同名头虽然是鑫辰4S店,但实际盖章的却是辽宁华金。

  4S店口中所说的“辽宁华金”和4S店是什么关系?记者调查发现,2019年时,当地媒体曾对这一事件进行过报道,报道中4S店销售经理介绍,鑫辰4S店和辽宁华金汽车有限公司是合作关系,鑫辰4S店只提供买车和购车平台,而辽宁华金负责返款事宜。

  由于辽宁华金一直说没钱,购车者们则一直都不认同4S店的说法,认为既然钱是在鑫辰4S店交的,就应该由鑫辰4S店返款。于是,购车者们在去年4月份向大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还有部分购车人在向警方报案的同时,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结果都不尽如人意。魏先生说:“大东区法院说这个案子被立案侦查,区法院是不受理给驳回,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两年时间了。警方那边说追缴回来了8650万元。中间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他们买了一个叫‘点通宝’的东西,让内部人员投进去。光他们的销售经理就投进去几百万元,然后他们也到大东经侦去报案,给我们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些购车人向记者提供了法院判决书等证据资料。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显示:经查,原告在被告辽宁鑫辰中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过程中,与被告辽宁华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辽宁鑫辰特惠购车活动服务协议书,被告鑫辰中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华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上述协议书所收取的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已于2019年4月28日将该案立为沈阳市大东区辽宁华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四家违法犯罪嫌疑单位:辽宁鑫辰中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车汇通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华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沈阳华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单位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经全部在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立案侦查。本案诉争所依据的基本事实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基本事实一致,故本案二被告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对原告的起诉,本院应予驳回。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有购车人不服,又起诉到沈阳中级人民法院。

  而在另一份法院判决书证据资料上,记者注意到,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与之前的完全不同。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同一当事人因不同事实分别发生民商事纠纷和涉嫌刑事犯罪,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当分别审理。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对辽宁华金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的审查,并不影响上诉人按《辽宁鑫辰特惠购车活动协议书》的约定向鑫辰公司主张民事权利。2019年8月份,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鑫辰4S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判定其在60天内履行返款合同归还购车者车款。

  据购车人介绍,2019年9月份,拿到判决书后,他们又去过4S店,要求立刻返款。4S店销售经理表示,这笔钱经侦大队已经在审计,审计完成后就会返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经过警方调查发现,2018年初到2019年初,辽宁鑫辰4S店打着国家政策补贴的旗号,以低价销售库存车为由,在各大平台宣传其优惠活动,且签约承诺,在购车后一年将按合同返款。但是等到合同到期时,辽宁鑫辰4S店以最终返款都由辽宁华金负责为由,拒绝履行返款合同,导致2000多名购车者总计约1.5亿元的损失。

  然而,截至目前,顺利拿到“返款”的车主,只是2000多名车主中很少的一部分。还有更多人的返款,不知何时才能拿到。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提醒,零首付购车、买车返款、内部价,这些低价宣传背后可能藏有猫腻,购车时一定要谨慎小心,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在面对商家给出的各类优惠信息时,要保持一定的谨慎态度,特别是对于优惠幅度听起来特别大的,比如零元购车、购车返现等,要综合考虑卖车人的履约能力。在签订购车合同的时候,要关注卖车人的信息、车辆的信息,以及相应的付款方式、收款人等信息,最后还需要核对合同盖章落款单位的信息,这样才能是一份完整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