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地方债是地方经济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财政部本周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这份2600多字的意见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地方债实际操作过程中局部出现的行政干预、项目作假、资金闲置、过于依赖“借新还旧”等问题,可能将被逐个击破。

  新规第一大点就直接点明,要“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对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解读:“新规在提升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方面最直观的体现就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标区间,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并且明确强调要杜绝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当然,在这个基础上,地方财政部门也要积极有为,科学设计地方债的发行计划,适度均衡发行节奏。”
  在防范项目作假方面,新规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和财务评估报告,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评估意见的准确性负责。”
  葛玉御说,这条新规的指向性非常明确,这是为了解决过去一部分第三方机构帮助地方专项债项目“注水”“化妆”的问题。
  在中央财经大学中财-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看来,这条新规也将促使地方在申报项目时做足“功课”,防止“钱等项目”、资金闲置。根据早前多个省级审计部门披露的2019年审计报告,广东、福建、北京等地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债资金闲置。
  “这些第三方机构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实施方案以及财务测算报告要真实可靠,而且他们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能促进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防止‘钱等项目’这样一个资金闲置现象,这一点还是有明确针对性的。”温来成说。
  此外,温来成还注意到,本次新规还特别强调对专项债项目“借、用、管、还”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比方说在发行、举借这个环节,要考虑到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率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味采用发新债还旧债的这种方式,把风险积累到未来。”他认为,在目前部分地方的实际操作中,“管”这一环节相对是个短板,接下来要补上,从而有效控制地方的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