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买房,大部分人都喜欢南北通透的户型,认为这样的房子空气对流通风好,南北都有窗户、采光也好。购房人花高价想要买南北通透的房子,结果收房时才发现买到的房子不是真正的“南北通透”,该怎么办?

  沈阳荣盛锦绣御景项目业主向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组反映,他们在2018年、2019年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说房屋都是南北通透的,当时他们从售楼处的全景沙盘上以及样板房等也都能看到,自己所买房屋的南边、北边都没有任何遮挡物。但收房时,一些业主却发现,自己房子北边卧室的窗外多了一堵墙,或是窗外很近的距离内建有商铺,严重影响房屋北边的采光和通风。

  业主奚先生是在2018年10月24日和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购房合同,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今年10月底。奚先生说他和爱人接到收房通知电话的第二天去验房收房,但打开房门,顿时傻眼,屋外阳光灿烂,北边的卧室却光线极暗。

  奚先生介绍,他买这个房是为了养老,所以选择的是二层,有买房经验的他深知,买低楼层,一定要注意楼间距等采光问题,所以买房时他仔细看过沙盘,还咨询过销售人员,确定楼间距大,绿化好,房屋南北通透,他才决定购买。奚先生说:“楼的间距大,绿化好,宣传资料宣传的,看了样板间,都是南北通透的。交房时,我们去了一看,挨着北方就是一堵墙,它是个防火通道,距离我们北房仅有1.4米远,一层、二层全遮挡了。最严重的就是二层。”

  在这之后,奚先生拒绝收房并联系开发商,要求对方对房屋进行整改或者是按现价退房。沟通多次后,最终开发商答复他,解决方案有3个:1、补偿一间地下室仓房;2、免2年物业费;3、业主可以自己转卖更名。奚先生买的房是被消防通道遮挡采光,开发商称要整改很难,解决方案只能3选1。蔡先生家买的房和奚先生不在同一栋,而且是三层,但北边卧室采光也被遮挡,他家是被北面的商铺遮挡了半层。蔡先生说:“我的客厅前面5米就是它的商铺,我们楼下对着一堵墙全部挡住了,完全看不到天那种。咱也不是说第一次买房,这种结构的房子就没见过。”

  蔡先生介绍,他后来了解到,其他楼盘在销售时,楼盘开发商会和业主签定挡光3协议,并且降价销售,而他们这个项目则没签挡光协议,房价也没降。他因此联系过开发商,但得到的答复和奚先生得到的答复一样,解决方案只有3个,只能3选1。

  还有一些业主家北边的窗户是被楼栋入户大厅的墙遮挡得严严实实。业主们介绍,他们其实不想退房,更希望开发商能整改有问题的房子,等符合居住条件后再交房。但开发商态度强硬,坚称只有3个解决方案,而且不承认卖房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业主们提供了相应的录音证据资料。开发商方面的负责人说:“我们要求告知了,但是说实话没有落到合同上,我们确实有一定的义务。不过商品房合同上面也写了,大家可能当时没注意看,上面说了什么采光、日照、间距、周边因素都已经了解了,在认知的情况下将房款交给出卖人,然后买受人放弃以上因素对房屋影响的投诉及相关责任。” 

  开发商劝说业主放弃追责,并称只有3个解决方案,而同意这3个方案,要想得到补偿,还有条件,而且其中2个都有时限,比如:补偿的地下室仓房数量有限,要抓阄获得,而要想抓阄,要签定互相谅解协议,还是先签先得,数量有限;另外,业主可以自己转卖房屋并更名,但必须在2个月内卖出。

  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说法不能接受,不少人拒绝签定互相谅解协议及收房。

  记者核实了业主们提供的合同、宣传图片等证据资料后,又进一步向开发商方面核实相关问题,开发商方面的相关负责人迟经理记录了记者的问题及节目组的联系方式以及截稿时间,但到截稿前,对方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沈阳荣盛锦绣御景项目业主质疑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但开发商对此矢口否认。业主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商品房的出卖人,就商品房的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期案例中的消费者在购买上述房屋前,已通过开发商制作的全景沙盘、宣传资料、样板间等对预购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此情况下,如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其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的条件,即构成违约,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