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11月9日消息(记者蒋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记者近日从央行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从今年11月28日起,央行将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央行相关负责人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实施5年多来,已经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全国4025家金融机构受存款保险保障

  存款保险是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2015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目前,全国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共4025家。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存款保险制度以立法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通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安全,给予存款人更及时、全面的保护。

  5年多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存款人利益得到高水平保障。数据显示,存款保险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有效维护银行体系稳定。

  将推广存款保险标识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在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中也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升中小银行的信用水平,使中小银行存款和大银行存款享有同样的法律保障,从而大大提高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同时,可以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形成有效竞争、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丰富金融服务和供给,提升金融普惠性水平。

  根据央行工作安排,在11月28日统一启用前,存款保险标识已经于11月7日起,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