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7日消息(记者张茜)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今天(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近日将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从完善集中采购试点、继续深化药品领域改革,深化医疗、医保等体制机制改革等领域提出了15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从药品、医疗、医保改革和行业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改革举措。在药品领域改革方面,围绕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等重点环节,提出优化集中采购模式,有序扩大药品品种范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说:“构建全国药品公共采购市场和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对未纳入国家采购范围的药品,各地依托省级采购平台开展集中采购。提升药品质量水平,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快建设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确保药品稳定供应,逐步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

  在医疗改革方面,王贺胜说,重点要调动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的积极性、推动临床合理使用、建立科学运行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联动改革,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大力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用药规范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及时调整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王贺胜表示。

  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健委、药监局等部门在11个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说,11个城市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效果显著。陈金甫介绍:“在降价上面,平均降价52%,个别重大疾病用药降价90%多,让老百姓切切实实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在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环境上面,比如说用带量采购来消除带金销售,通过医保预付、医院结余留用激励,营造一个新的比较健康的利益机制,系统性改变了药品流通领域的生态环境,让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产品研发、质量保障和技术创新。”

  王贺胜介绍,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有力推动了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王贺胜说:“目前,试点范围正扩大到全国。这项改革是药品采购机制的重大改革,也必将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更加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