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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已签7单债转股协议 击破债转股暂停谣言

2017-01-14 19: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丁玲娜)债转股无疑是这两天财经媒体关注的重头戏,前有传言“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之后国家发改委出面辟谣“禁止明股实债”传闻,而在本周的银行业例行发布会上,工商银行更是用实际行动回击了谣言。

  整场发布会上,压轴的问题就是“债转股”,尽管它是个老词儿,但在当前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大背景下,成为热度很高的词儿。工商银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魏学坤首先介绍,到目前为止,工商银行已经签了7单债转股的框架协议,涉及到的金额将近600亿元。

  不仅如此,工商银行还准备投资120亿元成立工银资产管理公司。

  魏学坤表示:“工商银行准备投资120亿成立工银资产管理公司,这个问题监管部门态度也比较积极。目前我们工商银行董事会已经通过了设立资管公司的方案,我们正在和监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

  就债转股问题,国家发改委曾表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去杠杆。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工商银行重申了债转股的关键词是“市场化”,而市场化原则体现在债转股退出方式上,也有很多选择。魏学坤介绍,有的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有的通过股权分红退出,总之是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规定推进。

  魏学坤介绍说:“一种是企业上市以后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进行退出。再有就是企业兼并重组通过第三方的转让实现退出。或者是通过约定股息的分红率,通过股权的分红逐步实现退出。另外就是和股东约定通过回购的方式确定触发机制,由原股东回购股权实现退出。或者将来建立一个债转股转让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转让就可以。”

  央广短评:谨防一边降杠杆,一边却在加杠杆!

  “债转股”的初衷是降低企业负债率,把企业欠银行的债,转化成商业银行持有股权,降低杠杆,并在这个过程中改善企业治理结构。但是现在,却出现了一些“债转债”、“明股实债”等问题,引发市场争议。“明股”就是表面上是股权投资,实则企业需要偿还这些投资,实际上是“债转债”。比如某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出资100万给企业,明面上这100万作为股权投资,可能对应企业的10%股权;但暗地里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却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回购这10%的股权,而且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增信措施以保障这次回购的完成。这样的所谓股权投资,好处在于优化企业资产负债表,但却还是债务。结果是一边要降低企业杠杆,另一边却又在加杠杆,背离了政策的初衷。

  有业内人士说,1999年那一波“债转股”后,一些企业并没有走出困境,部分原因就是企业面临较大的回购压力,财务负担并没有减轻,“债转股”并没有发挥股权分担风险的作用,这也直接导致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较难退出。这样的“债转股”,对企业意义不大。前车之鉴,应当引以为戒。

编辑: 李岸
关键词: 工商银行;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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