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将投入750亿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2016-07-23 12:24: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高敏)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多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目前,恢复与治理工作还存在哪些难点?下一步又该如何推进?
矿山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会产生多种影响和破坏,甚至造成地质灾害。针对恢复和综合治理,近年来,国土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了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与补偿经济机制,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专项治理,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建设国家矿山公园等,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过与此同时,恢复与治理工作依然面临一些问题,任重道远。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熊自立说:
熊自立:截止到2015年,全国共投入治理资金超过900亿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面积超过80万公顷,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一方面,部分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不到位,仍在产生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还十分繁重。
如何解决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的“新老问题”?这需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与治理新机制。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熊自立介绍,目前投资转化率约为26%,全国仍有220万公顷损毁土地面积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十三五”期间,目标是完成50万公顷土地治理,约需资金750亿元。
熊自立表示,要树立严格矿山开发准入、强化源头保护的新理念,接下来将在审批、监管、立法等多方面寻求突破:
熊自立: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制度方案,在进一步严格矿产开发准入的同时,要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指导矿山企业利用恢复治理的保证金,实施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自觉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启动条例草案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编辑:赵亚芸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十三五;国土资源部
近日,国土部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提出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治理新机制。今天上午,国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2016-07-20 11:54:00
2月14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了治理地质灾害、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地质遗迹,我省安排12个地质环境项目,其中平顶山梁洼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得省财政1868万元的支持。
2014-02-17 14:21:00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我省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了中央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其中平顶山梁洼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就得到省财政支持资金1868万元。今年,嵩县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嵩县园区地质遗迹保护,以及禹州华夏植物群地质公园、信阳地质博物馆、固始西九华山省级地质公园等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也都纳入了支持范围。
2014-02-1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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