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记者 王雨馨)8日,滨江集团收到了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问询函就滨江集团计提7.24亿元的坏账准备、财务资助款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等方面提出问询。

  (关于对滨江集团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截图)

  2019年年报显示,滨江集团于2016年11月向安远控股公司借出资金11.6亿元,因项目未能推进至今未收回。滨江集团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7.24亿元的坏账准备。

  问询函要求,滨江集团需说明向安远控股公司借出大额款项是否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借款条件、履约保障措施等事项说明上述借款决策是否足够审慎,结合拟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借款的合理性。

  滨江集团还需结合安远控股公司自身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担保资产价值、是否有其他可供执行或用于偿付的财产等,说明对该笔借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滨江集团还需说明预计能收回40%左右款项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问询函强调,滨江集团需严肃自查出现上述事项的原因,说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内控制度不合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情况;说明前期就相关事项是否建立合理惩戒机制,如有,就上述事项的内部责任人认定及责任追究情况。

  记者梳理滨江集团2019年年报发现,2016年11月,滨江集团与安远控股公司签订《关于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项目之合作协议书》,共同开发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地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为合作需要,滨江集团共通过信托向其借出资金11.6亿元。因项目未能推进,滨江集团决定退出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安远控股公司归还本金总额为11.6亿元的融资款,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到期,2018年4月,滨江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2018年9月,滨江集团与安远控股公司签订《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内容逾期未执行。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安远控股公司抵押及质押资产价值的评估价值共计约4.99亿元,考虑相应的受偿比例后预计可收回金额为约4.36亿元,故对该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7.24亿元。

  “由于安远公司抵押及质押资产价值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最终可受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滨江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年报显示,向安远控股公司提供的这笔11.6亿元拆借款,账龄在2-3年的有3亿元,3-4年的8.6亿元。

  另外,问询函中还称,年报显示,滨江集团拆借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85.68亿元,同比增加17.92%。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滨江集团对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自查上述财务资助是否合规,是否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次,滨江集团还需结合财务资助对象、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项目进展情况、财务资助金额、项目累计投资总额等说明财务资助余额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9年,滨江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21亿元,相较上期-13.94亿元有较大改善。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结算方式、重大项目回款及其变化等情况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滨江集团要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问询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