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持续升级。最近一个月内,湖北、四川、黑龙江、上海等地密集部署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相关工作,一手开启新一轮的金融风险排查和清理整顿,重点聚焦非法集资、网贷、融资担保等领域,一手建立监测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在排查风险、清理问题机构的同时,地方金融监管的重心也逐渐转移到加快自身监管体系的构建上,出台监管细则,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目前,山东、河北、四川和天津四地已经出台了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北京、浙江等地的金融监管条例也正在酝酿中。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四川、黑龙江、上海等地近一月内密集部署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相关工作。湖北省10月9日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聚焦非法集资、P2P网贷、重点企业债务等风险,逐一检视排查,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一案一策、一企一策”风险处置化解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9月19日召集21个市(州)金融局(办)召开了涉众型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全省涉众型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最近,多个有着金融机构高管从业经历的人士密集出任省级政府副职,引发市场高度关注。“这实际上也释放出地方金融监管将进一步强化的强烈信号,地方金融监管的专业能力也会进一步提升。”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要对象是“7+4”类机构,“7”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4”指的是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金融监管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并妥善处理风险事件,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针对被监管的重点对象,不少地方已经开启了新一轮的金融风险排查和整顿。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公告称,湖南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日前,深圳、上海、北京等地金融监管局陆续发布通知,开展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