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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王冠红人馆》财经报告:监管层施压“铁公鸡” A股高分红时代是否可期?

2018-04-09 12:26:00来源:央广网

  3月27日,广济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关注函,原因是该企业十年来没有分红,广济药业因此成为了今年以来因为年度分红问题而首遭监管问询的“铁公鸡”。广济药业为何久不分红?A股市场的分红情况又是如何?监管层的介入能否为广大股民朋友带来分红收益?央广《王冠红人馆》财经报告与您一同探索监管层施压“铁公鸡”背后的故事?

  

  股民在某证券营业部关注股市行情

   一、聚焦——广济药业十年不分红,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3月27日晚间,因连续10年没有分红,广济药业(000952.SZ)公告称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函,成为了今年以来因为年度分红问题而首遭监管问询的“铁公鸡”。

  该关注函称,广济药业2017年年报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7年期末未分配利润超过3.68亿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17年期末未分配利润超过4.21亿元,而广济药业已连续10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对不分红方案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子公司的现象。

  3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广济药业证券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邹天天表示对于监管部门的行动倍感压力。他表示:“我们并不想‘顶风作案’,深交所专此下发关注函,说明事态比较严重。有投资者建议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修改年度分配预案。我们也向公司领导进行了反应,看看公司最后的决定。”

  广济药业此前在《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称,虽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公司正值业务调整,为减少拟建工程项目的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保障公司现金流充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广济药业关于收到《关注函》的公告

   二、观察——A股市场“铁公鸡”与“分红王”并存

  A股市场存在多家“铁公鸡”

  据WIND数据,从2006年至2018年间,A股市场有78家达到现金分红标准,却长期不现金分红的“铁公鸡”。其中,所属医药生物行业的公司最多,具体看来有同济堂、英特集团等9家企业。据了解,医药行业属于重资本行业,其在新药研究投资的比重较大,所以其资金占用较高,分红的情况也较少。其次是公共事业和综合行业,各有8家企业长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不过铁公鸡还要区别看待,有些是没钱可分,业务亏损无可奈何,有些却是实现盈利却还是一毛不拔。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市公司达到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扩大生产建设、再投资项目等重大支出;二是用于其他非主营用途,比如购买理财产品;三是故意不分红。

  例如,在拥有分红能力且长期不分红的企业当中,皇庭国际拥有逾18亿元的未分配净利润。在深交所互动易上,皇庭国际这样回复投资者:“2006-2016年公司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故未实施分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截至3月28日,据皇庭国际最新报告显示,其未分配净利润数字超过了22亿元,并非不满足分红条件。事实上,皇庭国际是有足够的净利润来进行分配,但皇庭国际一直没有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其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又例如,广汇物流自从1995年进行一次分红,就多年不曾再派发股息,其中虽然经历重大资产重组,但这一零派息纪录还未被打破。数据显示,广汇物流在2008年至2016年的10年里盈利规模达到2.59亿元。

  与之相似,海航基础(原ST筑信)自从2002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后,就不曾再派现过,但该公司在2007年至2016年共计实现净利润11.98亿元,截至2016年年末账面拥有未分配利润16.02亿元,同时账面的货币资金达到174.9亿元。

  相比于境外市场,据东方证券研报称,以美股和港股为对比,报告选取港股10亿港币市值以上、美股5亿美元市值以上的上市公司整体作为港股美股分红率水平的研究对象统计发现,最近5年美股港股的平均分红率可以达到40%以上,其中美股分红率过去5年均值为45%以上,而A股2016年仅为34%。

  

  广济药业上市以来分红明细

  分红企业逐年增多

  数据显示,2014至2016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稳定在30%以上,处于国际中等水平。2016年度,沪深两市有2053家公司现金分红,占比约67.27%,分红金额8307.77亿元,其中1128家上市公司连续5年现金分红,占比43.2%。2017年度,沪深两市有2451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占比为70.3%,分红金额9792.79亿元。

  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计划也逐渐呈现在投资者眼前。截至2018年3月27日,有617家上市公司发布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明确表示将分红,另有122家公司在年报中表示不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披露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上市公司中,现金分红已成为上市公司分红的重要形式。

  其中,中国平安、方大炭素、丽珠集团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力度较大,铁流股份、步长制药、寒锐钴业、创新股份、深赤湾A等上市公司更是抛出每10股派10元(含税)以上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预案。

  贵州茅台在年报中表示,拟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99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38.17亿元,占2017年净利润约51%。从分红方面看,贵州茅台可谓A股慷慨分红的标兵。自2001年上市以来,贵州茅台已连续18年现金分红,累计分红约达575亿元。

  与之类似,一批上市公司年年进行高分红,堪称A股分红的“长跑王”。例如于1991年登陆A股的万科A(000002),从1992年至今,连续25年持续分红,成为当之无愧的A股分红“长跑王”冠军。万科A的2016年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7.9元,创下上市以来最大比例的现金分红纪录。

  同样,佛山照明(000541)自1993年上市以来,也是连年分红,从未间断,上市24年已累计分红36.5亿元,远远超过公司从A股市场获得的融资额(3次累计融资8.93亿元),因此被誉为A股中的“现金奶牛”。

  2007至2016年连续分红且股息率居前的公司

  分红企业股息率差异较大

  虽然进行分红的企业不断增多,但各企业的股息率缺不尽相同。截至目前,已经披露的2017年年报中宣布现金分红的占比达到了8成,但其中9成的现有方案股息率低于3%。五成分红股息率不足1%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197股的分红方案中,有69股10派不足1元,有36股10派不足0.5元,19股10派不足0.3元,4股10派现不足0.2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贵州茅台这样的“分红大户”来说,虽然已将一半多的利润拿来分红,但由于其股价较高,股息率却不高。以其近期平均股价计算,贵州茅台的股息率仅有1.6%,低于不少其他上市公司。

  2017年度,在目前公布分红情况的275家公司中,已经有12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3%。其中,哈药股份以9.38%的股息率居首,方大特钢以9.07%的股息率次之,方大炭素则以6.8%的股息率排在第三。

  2017年股息率前十企业

  三、思考——现金分红,如何才能越来越多?

  监管部门规范引导

  现金分红公司的增多,与监管部门不遗余力地引导和鼓励政策密切相关。自200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印发多个规范性文件为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司现金分红总体比例始终维持稳定。

  早在2008年10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涉及现金分红的规定一揽子修改,明确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12年5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强化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对未按回报规划履行承诺的公司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

  2013年11月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和完善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差异化、多元化方式回报投资者;完善现金分红监管规定。

  2013年12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2015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开展利润分配,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鼓励具备分红条件的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公司现金分红无可厚非,但也要区分对待。一方面,部分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上市公司,由于本身现金流不充裕,往往倾向于采用非现金分红方式,这并非公司主观上甘愿当“铁公鸡”。另一方面,按照目前规章制度,每家上市公司采用何种分红方式是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考虑全体股东意愿,这是基本的原则之一。作为管理部门可以有倾向性地引导和鼓励,帮助投资者增加选择权。

  漫画:证监会将制定对付铁公鸡措施

  加强“高送转”监管力度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高送转”已经沦为配合题材炒作、掩护大股东解禁减持以及增加总股本图谋定增融资的间接工具,部分公司还伴生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在3月24日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送转股”属于公司自治范畴,但对利用“高送转”从事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将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和二级市场交易核查联动机制,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

  2017年,证监会在现场检查时集中资源、瞄准重点,选取了2016年送转比例较高的26家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其中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深交所要求高送转方案要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需披露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增长情况;上市公司预披露高送转方案时需披露业绩报告,并且原则上不支持业绩下滑或亏损公司高送转。

  上交所方面,减持审核不过夜,发函不过夜,10转10以上的高送转方案基本做到每单必问。

  今年上半年监管层就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从严监管来看,凡是高送转的,必须列为重点检查和监测范围,对从事高送转企业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纳入监管范围。为此,不少上市公司纷纷修改高送转方案,降低送转股比例,一些推出高送转分配方案的公司股票,也遭到市场的冷落。

  在监管趋严之下,近一年多来,上市公司高送转出现了明显降温迹象,今年以来,披露“高送转”预案的公司仅43家,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送转”比例“瘦身”不少。相关公司的送转方案与业绩匹配度较往年明显提高,监管部门的问询起到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3月以来,9家公司披露“高送转”预案后,交易所下发了问询函或关注函。其中,4只次新股的“高送转”预案均被问询或关注。

  证监会工作总结

  督促“铁公鸡”拔毛

  针对个别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的“铁公鸡”行为,2017年证监会分两批约谈了具备分红能力但不分红的部分公司,对连续3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分红的24家公司,及其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约谈劝诫,向上市公司传达倡导现金分红的理念,督促其尽快研究推出现金分红方案;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扛起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

  在交易所层面,监管部门发挥一线监管职能,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监管。上交所于2月5日组织5家上市公司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以信息披露为抓手从严监管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此外,证监会还指导交易所制定出台上市公司分红指引,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分红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高分红公司增多的背后原因尽管很复杂,但在监管部门支持、鼓励、推动、引导下,A股上市公司群体的回报意识正不断增强,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正不断减少。

  漫画“铁公鸡”

  四、总结

  目前在A股市场,类似于广济药业这样盈利多年却不分红的“铁公鸡”并不在少数。很显然,它们并没有回报投资者的意愿,这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不仅剥夺了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权利,甚至会导致更多的投资者将精力转向快进快出的投机模式,这显然与价值投资的主流理念相悖,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监管层,还需重拳出击“铁公鸡”现象,推出更为完善的惩戒机制,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正当权益,让公平正义诚信法治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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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王冠红人馆》舆情课题组 王凡

编辑: 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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