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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光大永明等6家保险公司被罚121万

2017-10-31 10: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 马文静)记者从保监会获悉,近日,保监会针对“亮剑行动”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21万元,处罚个人11名,罚款49万元。
  自2015年以来,保监会连续三年开展了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通过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专项检查与个案检查结合、投诉处理与违规处理联动的方式,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舆论关注的保险公司、销售渠道和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坚持“快行动、严惩处、高透明”,督促公司切实落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促进保险行业提升服务水平。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罗青表示,“亮剑行动”重拳打击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主要查处的保险销售渠道为电销渠道,主要针对的违规行为为投保销售误导和理赔违规,如欺骗投保人、隐瞒保险合同主要内容等。
  罗青表示,“亮剑行动”严查重处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理的法人机构数量、追究的高管人员层级、处罚的罚款金额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开展“亮剑行动”以来,全国共派出925个检查组、2871人次,检查923家保险分支机构和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涉及法人主体42家。截至目前,共计处罚保险机构157家、罚款2540.7万元,处罚个人254名,罚款827.65万元。其中,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总公司,共罚款454万元,处罚个人25名(高级管理人员8人)、罚款176万元。
  目前,2017年查处工作仍在进行中,处罚结果将陆续公布。
编辑: 王明月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光大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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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光大永明等6家保险公司被罚121万

近日,保监会针对“亮剑行动”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