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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华润整改情况:问责各类人员211名

2016-01-25 15:34:0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共中国华润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7月4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中国华润总公司进行了巡视。10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华润总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中央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一)学习中央精神,从思想上提升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中国华润总公司党委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总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中国华润总公司作为党一手创办的红色企业,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红色本源,总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中央保持一致。总公司党委及时组织下属各单位传达和学习了中央巡视组《关于对中国华润总公司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总公司各级党组织一致认为,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指示精神,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着力推进问题整改,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肃清“宋林案件”对中国华润总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总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制定整改计划,从目标上明确整改工作的具体分项任务

  总公司党委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后即成立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别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公司整改方案,全面统筹推进、督查督导总公司下属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成果进行评价。总公司党委要求下属各SBU/一级利润中心应成立本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整改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公司党委在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的基础上,把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40个具体整改项目,并分别落实了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开展巡视督导,从组织上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推动

  为保证整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总公司党委成立了督导巡视组,深入各SBU/一级利润中心宣传贯彻总公司党委整改要求、沟通情况,听取汇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始终按要求有序推进。督导巡视组下设三个分小组,分别负责薪酬、招投标采购和其他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核查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三个督导小组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和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巡视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有力推动总公司各业务单元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开展全面整改

  总公司党委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贯彻“突出重点、全面整改”的原则,对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对照自查,即知即改。截至目前,共收回追回各项违规资金3.2亿元,修订新建各项制度293个,问责各类人员21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总公司党委深刻反思,通过不断完善各级公司党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党的组织,配备党务工作干部,巩固和加强公司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落实主体责任。

  1.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公司党委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强化各级党组织班子建设,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标准,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组织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把党建工作与公司战略发展同步谋划,将党建工作纳入总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全面梳理了总公司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组织总公司和下属各SBU/一级利润中心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

  2.恢复和健全党的组织。总公司党委认真贯彻企业业务发展与党组织建设同步实施的指导思想,推动下属各单位积极整改基层党组织薄弱、涣散等问题。截至2015年第二季度,总公司运营中的实体公司共1788家,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后,各级党组织通过新建、调整原党组织建制等方式,增加党组织372个。目前,总公司下属单位单独成立党组织的实体公司有1393家,与其他公司成立联合党组织的有335家,还有26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正在筹备成立党组织,年底前满足条件的实体公司党组织实现全覆盖。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曾在企业整合中裁撤党的组织问题,该业务单元通过制定党建、纪检组织标准化方案,在其总部及下属大区公司全面恢复并建立党的组织,明确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岗位和编制。总公司下属其他SBU/一级利润中心党委(党总支)也全方位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实体企业基本上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所有党员都已纳入基层党组织。

  3.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总公司党委统一组织各单位全面核查党务部门和党务人员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工作部门,充实党务工作者。目前,总公司总部及下属各SBU/一级利润中心总部均设置了党务工作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全系统共有1383名党务工作人员,比整改前大幅增加。

  4.加强总公司党委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总公司党委成立了组织部,作为总公司党委负责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拟订总公司干部工作规划和方案、干部选用、培养、任免、考核等工作。总公司总部直属党委、各SBU/一级利润中心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统一归口党委组织部管理,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和经营管理团队一样,纳入总公司管理干部序列。对SBU/一级利润中心党委(党总支)班子进行了梳理,并对配齐配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党委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委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调整方案》和《通知》均明确了三个原则:一是领导干部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统筹谋划、同步考虑。二是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三是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SBU/一级利润中心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原则上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调整方案》和《通知》明确的原则和要求,2015年11月25日,总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建议》。调整后,各SBU/一级利润中心的29名原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因岗位调动等原因退出班子,27名总公司直管干部新进入党委(党总支)班子。

  5.做实区域工委。为进一步加强总公司在各地党组织的管理,发挥区域工委在党建方面的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总公司党委印发了《区域工委工作指引》,细化了区域工委具体职责,对总公司区域工委名称进行了规范,要求区域工委对基层党建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担负起更多责任。近期,总公司党委又新成立福建、浙江、贵州3个区域工委,撤并了无锡区域工委,并配齐了工委领导班子,实现了全国16个区域工委的组成人员配齐、工委书记配齐、纪委书记配齐。

  6.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在中国华润总公司层面一直有工会组织,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中国华润总公司下属各企业共建立了489家工会组织,285家共青团组织。总公司党委将推动各单位继续完善群团组织,指导各单位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开展工作。

  (二)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为各级纪委加快“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

  1.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落实纪委书记专职要求。按照“三转”要求,推动纪委书记专职化。总公司下属7个SBU都已配置专职的纪委书记,14个一级利润中心中,9家已经配置专职纪委书记。二是配齐配强纪委班子成员。除了SBU/一级利润中心以外,总公司党委要求下沉一个层级,对资产规模大、员工人数多、廉洁风险高的三级企业配置专兼职纪委书记。目前总公司全系统有纪委245个,纪委委员、纪检专员共1575名。

  2.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加强组织建设和完善制度的同时,总公司各级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一是全力协助配合中央纪委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多起涉及中国华润总公司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对于“宋林案件”涉及的总公司其他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理。二是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审计发现、内部自查和内部巡视发现的各类线索,要求限期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等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三是针对典型案例、案件,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要求严肃查处,进行多次通报,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制定了《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子邮件和电话反映,规定线索分类处置、案件办理程序、落实问责标准。总公司纪委在2015年共收到信访件160件次,中央巡视组移交举报件138件,共计298件。按照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分类,其中拟立案类17件,初步核实类124件,谈话函询类44件,暂存类9件,了结104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90人。

  3.开展纪委书记履职评价。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总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拟定了《SBU/一级利润中心纪委书记履职评价工作方案》,于2015年11月中旬完成了对相关单位纪委书记的履职评价,对纪委书记队伍整体情况和个人情况作了综合分析,3名不胜任工作的纪委书记,不再担任纪委书记职务,退出党委领导班子。

  (三)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总公司党委即知即改,全面部署,切实强化组织纪律,修订或制定“三重一大”、人事任免等方面管理制度30余项,在组织纪律执行方面建立起了长效管控机制。

  1.严格落实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出台了《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制定《总公司总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标准》,对“三重一大”事项作了细化,对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等事项明确了量化指标。

  2.建立“三重一大”OA报备系统。为使总公司领导及时了解下属各企业重大决策信息、增强管理透明度、便于及时监督,总公司党委要求信息管理部在OA系统增加了“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报备模块,作为各企业上载决策性会议纪要等重要信息的平台。该平台对总公司领导及时掌握重要信息、推动各级单位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3.规范下属基层企业“三重一大”制度。针对华润医药决策不规范问题,华润医药全面检讨决策程序,主要整改措施包括:一是修订完善项目审批流程,废除在过渡期特事特办的规定;二是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三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管理办法,防范决策风险;四是出台四个相应配套制度,搭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

  4.深刻剖析并切实纠正一把手“一言堂”现象。总公司党委深入剖析重大决策中一把手“一言堂”产生的原因,通过加强民主评议、完善党委纪委监督等途径,积极构建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制约机制。总公司下属各企业深刻反思项目决策过程中的不规范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总结教训,修订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并购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预审管理办法及项目风险管理。

  5.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总公司党委切实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的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制定了《经理人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选任规定》),《选任规定》突出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完善了经理人选任标准;二是规范了选人用人的基本流程;三是明确了有关纪律和监督要求,强调了选拔任用纪律“十不准”。此外,还对岗位职级职数、任职资格、内部竞聘和外部引进、交流回避以及免职降职离职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6.完善利润中心选人用人工作。2015年先后组织开展了SBU/一级利润中心2014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及抽查核实、“裸官”清理排查、出入境证件管理等专项工作。

  (四)关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党委立足中央巡视指出的“四风”问题,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认真对照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1.全面清理各类会籍会员卡。在总公司党委的统一组织下,各单位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盘点各类会员卡、会籍卡的持有情况,并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清理。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总公司仍持有的56张高尔夫球会员卡已从2014年7月起封存,并积极处置,已经卖出9张,其余正在择价出售。针对美洲俱乐部会员卡问题,总公司下发了《关于停止使用北京美洲俱乐部会员卡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立即按照一般会员退会程序退会。目前,总公司内部所持的52张美洲俱乐部会员卡已全部清理完毕,并留存了退会手续。对于中央巡视指出的3张澳门赛马会会籍卡,会籍卡持有单位已经完成退会手续。

  2.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履职待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总公司制定印发了《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和《总部部室、战略业务单元、一级利润中心经理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有关职务消费、大额消费等问题,总公司党委组织下属各单位积极对照自查,全面清理大额职务消费,追回违规资金,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合理压缩费用支出。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根据总公司的实施细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颁布了《职务消费管理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反“四风”建设,各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和节省,2015年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均同比减少50%。华润银行大力压缩管理费用支出,严禁赠送现金、贵重物品、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券,2015年通过压缩办公面积、处置和停用超标车辆、降低会议及差旅费标准,直接节省费用支出1010.2万元。

  3.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针对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该业务单元深圳大区追回3名责任人相关费用23.9万元,并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其中撤职1人、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1人、通报批评1人。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针对其深圳公司公款买购物卡问题,对此事的主要责任人予以撤职,并进行通报;制定发布了《经理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针对天津公司公款买礼品送礼问题,对天津物流公司原总经理作出免职处分,与公司原礼品采购负责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对购买礼品中存在的虚报费用责任人作出行政降级处分,退还多报费用5.5万元。在此基础上,该业务单元进一步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梳理报销流程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坚决制止违规公款送礼问题。针对华润金融原CEO吴丁“违规报销房租”和“用公务卡购买礼品”问题,根据核实情况,华润金融已从经济上对其进行了处罚,追回了款项。

  (五)关于超额发薪、自定奖金和中长期激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党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整改。一是停发了在任领导班子成员2013和2014年度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二是从2015年起,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了新的央企负责人薪酬体系与标准。针对过去多发、超发薪酬问题,总公司在任领导班子成员都主动表态:愿意退交过去多发、超发的薪酬、奖金,并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决定。总公司党委多次就此事如何处理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请示,初步明确了清退方式;三是总公司在2014和2015年分别对下属利润中心正职经理人开展业绩与薪酬水平双对标,将其所在利润中心的业绩市场水平与薪酬水平进行比较,将经理人的薪酬收入与“双对标”结果紧密挂钩;四是于2015年6月成立了总公司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公司薪酬政策的制定与管理等相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薪酬委员会主任由总公司董事长担任。2015年10月30日,薪酬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专门部署总公司薪酬自查、整改工作,以落实中央巡视组提出“对全系统薪酬情况进行彻底清理”的要求。

  (六)关于巧立名目发放高额奖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组织各业务单元全面梳理现有奖励项目,立即取消各种不必需的评奖项目,严格控制奖励范围、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设立各种奖励至少25项”,总公司总部自2014年起已经中止了相关奖项,同时还暂停了优秀经理人、最佳管理奖(集体奖)等奖项的评选。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自2012年起已连续4年停发项目开发(含扩建、收购)奖励,2014年起结合薪酬标准化建设,已连续2年停发终身成就奖、优秀经理人奖、优秀员工奖、诉讼奖励等;华润信托自2014年起连续2年停发团队建设成效奖、最佳协同奖;华润银行2015年起停发精益管理奖;华润资产、华润医疗等业务单元自2012年以来未设置管理奖项。在压缩奖励项目的同时,各业务单元也高度重视奖励立项、审批、评选、发放的全流程合规性,积极健全有关制度,细化流程管控节点。

  总公司还对原《特殊奖励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对2014年之前总公司所批准的25项特殊奖励进行了逐项分析,针对原办法奖项种类较多,覆盖范畴过广的问题,建议减少奖项数量与范畴为以下四项:资本运作特别奖、战略合作特别奖、不良资产处置特别奖和董事会认可的其它特别奖项。针对原办法奖励水平较高的问题,调整奖励力度:将上市奖励标准与其它奖励事项的奖励标准合并,并大幅下调了奖励标准,同时对个人奖获奖金额上限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七)关于下属企业薪酬违规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党委通过采取健全薪酬管控体系、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上线优化信息系统、从严落实问责追究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系统性整改。

  1.针对超发薪酬问题,总公司不但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而且举一反三,围绕薪酬管理的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与风险,全面开展排查、防范风险。目前,中央巡视组指出的62个超标、擅自发薪等违纪违规问题,总公司已对有关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督促其规范了税务管理,收回了违规资金,整改完成率已达97.6%,合计新建修订有关制度流程662项,问责追究26人次。

  总公司督促下属各业务单元对2012年7月总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情况调查以来,在历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薪酬福利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了十项措施,全面规范薪酬管理。一是强调合法合规底线;二是做好顶层设计;三是搭建分级管控模式;四是健全制度体系;五是科学调整薪酬策略;六是不断强化预算管理;七是挂钩绩效考核;八是推进系统在线管理;九是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十是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八)关于投资并购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党委组织各单位全面梳理投资并购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一律停止原有不合规的做法,积极收回违规资金挽回损失,完善投资并购预审机制、加强内部巡视和审计问责,对投资并购领域实行综合管控,取得了明显效果。

  1.积极挽回经济损失,保障合法权益。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投资并购项目违规相关问题,总公司党委责成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查清原因,逐项进行整改,尤其是针对超高溢价、不公平交易等问题,积极收回追回资金,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华润医药已经收回多支付的并购款6729.34万元。

  2.完善投资并购制度体系。颁布《投资管理办法(2014版)》,制定《投资预审工作细则》。新的投资决策体系引入了投资预审制度,即在董事会下设咨询支持机构——投资预审委员会,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预审,对投资项目提出同意或否决意见,供董事会投资决策时参考。总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也已经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分别成立了投资预审委员会。据统计,截至2015年9月,总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已累计召开预审会议47次,对109个项目进行了预审。此外,总公司还积极推进投资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投资统计信息系统一期已于2015年3月底正式启用,目前正进行二期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系统的可靠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为进一步规范涉及交易对手的投资、资产处置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2015年11月,总公司又印发了《投资、资产处置及引进战略投资工作者中涉及交易对手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作为《投资管理办法(2014版)》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补充。《若干规定》对合作流程、合作标的、合作条件和协议对价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引入了总公司投资、资产处置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中涉及交易对手的检查清单,进一步规避交易和诚信风险,确保合规。

  3.积极加强运营管理,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状况。针对近年个别投资并购项目经济效益不佳的问题,各单位立足实情,积极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全方位强化精益管理,推动有关投资并购项目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持续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华润煤业实施了“一矿一策”,人均产能逐年上升,生产成本大幅下降。

  4.全方位反思检讨,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针对投资并购行为不合规、与民企合作不规范等问题,各单位在积极推进整改的同时,深刻进行检讨与反思,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风险管理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投资并购领域风险管控水平,为投资并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和实现经济效益提供有力保障。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深刻剖析了在山西煤炭项目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出台《投资管理风险操作指引》,将风险应对举措有效嵌入投资并购各环节,全面加强投资并购风险管理。华润医药从规范投资并购制度入手,持续采取和落实了六项整改措施:一是修订投资管理办法并建立投资预审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二是陆续完善和规范投资管理制度与相关内部流程建设;三是规范投资行为;四是不断总结投资并购工作和管理经验;五是实施投资工作全过程参与和管控;六是加强投资团队建设。其他下属业务单元也分别修订颁布了新的投资管理办法,对管理原则、组织保障、流程管控、财务约束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九)关于招投标采购不规范,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公司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全面规范此项工作,做到整改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一是规范和统一招投标制度。印发《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要求各SBU/一级利润中心根据《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招投标制度。各业务单元修改完善相关制度77项、新制定制度78项。

  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机构。2014年6月以来,总公司下属21个SBU/一级利润中心有14个单位成立了招标采购委员会和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招标采购事项的领导决策机构和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统筹安排和具体负责本单位招标采购有关事项。

  三是全面优化招投标业务流程。根据《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总公司下属各SBU/一级利润中心对自身招标采购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截至2015年10月底,在招标组织、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商务谈判以及过程监督等重要环节完善优化了121项、再造了32项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招标采购业务行为,堵塞了管理漏洞,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四是加强教育宣贯,确保制度流程落到实处。2015年6月至9月,总公司审计部联合财务部等职能部室,全面开展了制度评价工作,重点对总公司颁布的包括招标采购制度在内的制度进行宣贯,深入检查执行情况,充分听取各单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意见,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奠定基础。

  五是创新管控机制,全面降低合规风险。总公司下属部分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充分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方法,创新招标采购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固化业务流程,逐步推进采购业务的流程化、系统化、标准化,进一步防范采购风险。

  六是推动廉洁从业,大力营造公平公正氛围。《采购管理制度》要求办理招标采购业务的人员应遵守“不得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为个人及其亲属谋取私利”等8项《廉洁从业准则》,倡导投标单位遵从“不以向中国华润总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总公司的合作关系”等6项《阳光宣言》。

  七是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总公司要求各单位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处罚的力度。各有关单位目前已经对4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一下属业务单元对在采购过程中舞弊的4个下属子公司的8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一下属业务单元对监管缺位、招投标程序流于形式的两个子公司共计15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一下属业务单元对未按规定招标的区域公司和项目组10名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还有一下属业务单元对未经招投标程序擅自同意施工单位开工的某项目3名直接责任人给予了警告的处分、2名主管领导给予了经济处罚,另外对涉及串通投标的15家投标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列入了投标黑名单。

  八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总公司审计部组织所有下属单位对近年来外部检查、内部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招标采购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总公司总部及各SBU/一级利润中心共整理出2013年以来发现的招标采购方面的496个问题中,465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31个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整改累计产生经济效益8174万元,新制定或修改完善了制度和流程321项。

  (十)关于个别单位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违规招标采购问题,有关单位深入反思,分析原因,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重建招标采购组织体系。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设置专职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以及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决策。二是优化招标采购管理机制。印发《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招标计划管理办法》、《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管理办法》等6项管理制度办法;正在修编《招标采购实施细则》、《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等4项管理制度办法。三是对招标从业人员加大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四是再造招标采购业务流程,完善开标、评标与定标方式。五是严肃处理招采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总公司下属某业务单元针对煤炭未招标采购问题,积极规范采购管理:一是强化煤炭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寻源业务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及供应商考察,严格办理供应商准入,所有询、报价及邀请招标供应商均从已准入供应商中选择。二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合理的煤炭采购方式。三是强化煤种优化及煤炭验收管理。

  针对信息系统未公开招标问题,总公司信息管理部制定《信息管理部采购实施细则》,并全面执行,督促各单位根据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开展信息化招标采购,同时组织信息化招标采购培训学习。截至目前,总公司总部对于5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除总公司内部协同采购、向原供应商采购升级、维保、扩容等无需招标项目或因供应商数量达不到招标最低限额的项目外,其余市场供应商数量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采购100%采用招标方式。2014年6月至今招标采购中除一项采购采用邀请招标外(5台X86服务器,61万元人民币),其余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数量为98%,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金额超过99%。

  (十一)关于管控体制不健全,存在高危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管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各单位认真对照自查,全面检讨在企业经营和内部管控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即知即改,强化内部管控体系,坚持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和管控水平。

  1.针对华润银行信贷审批问题,华润银行采取严肃追责、清收化解、完善制度等措施,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信贷风险管控,提升信贷管理水平。

  一是对不良贷款授信中尽职不力、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贷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合计问责138人。其中,对华润银行原行长、原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追究领导责任,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了他们2014年度绩效奖金及后续中长期激励奖。修订《授信业务问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授信问责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不良贷款和问题授信的清收化解。针对不良贷款和问题授信,积极落实“一户一策”的催收、保全和处置措施,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主动发起18宗诉讼,保全金额13.21亿元。

  三是大力压缩省外民营企业授信规模。截至2015年11月底,省外民营企业授信敞口余额占全行授信敞口4.3%,较2012年底高峰时期已大幅下降。

  四是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修订《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取消营销条线评审委员,开会全程录音,贷审会专业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

  2.针对华润信托违规使用自有资金问题,华润信托采取了经济处罚、问责处理、完善制度等措施,积极挽回经济损失,进一步全面加强信托项目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一是积极开展资产追收。华润信托积极开展资产追收,全力挽回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已收回一个项目的全部本金1亿元,除收回逾期期间利息1780.1万元外,还追收罚息508.6万元;对于其他有关项目的诉前准备工作已完成,将进一步开展诉讼追偿工作。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由华润金融班子对华润信托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处罚款11.7万元。同时对除离职人员以外的8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7万元。

  三是全面强化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华润信托自2012年起已经全面停止了垫款业务,并废止原《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指引》垫款业务相关内容,从根本上杜绝了该类业务隐患。发布《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员工客户购买公司信托产品等行为,持续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3.针对管理架构复杂,最长股权关系长的问题,总公司法律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梳理股权结构,简化股权架构。原股权层级达到16级的华润堂业务进行了内部转让,其后该项业务的股权架构将减少为13级(即减少3级)。

  4.针对财务核算效率低的问题,总公司通过加强合并人员上下沟通、开展精益项目、建立快报机制、考核评价等一系列整改举措,实现了财务合并时效的提升,目前各业务单元可在每月6-7日报送上月财务快报数据、总公司整体财务快报可在9-10日出具,基本满足上级监管和内部管理需要;财务合并数据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5.针对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总公司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财务信息平台。实现移动OA快速上线,公文管理移动审批,“三重一大”OA上报及传阅等。目前,总公司财务合并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都已经实现了100%全覆盖。财务核算系统覆盖率为99.81%。剩余部分主要集中在新并购整合的单位和计划做资产处置的单位,预计2016年6月底前可完成所有新并购项目的系统建设和整合。

  6.针对总公司资产减值拨备高,掩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总公司及各业务单元将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和会计准则,并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在每年年底复核相关资产预计可回收情况,对于减值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与核算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转回;已处置的,予以转出;确实发生损失的,将按照减值准备核销流程及时开展清理核销工作。对于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总公司及各业务单元将严格按照准则规定不予以转回,待资产实际处置时方予转出。确实发生损失的,将与短期资产减值准备处理方式一致,在履行相应的核销流程后进行核销。2013及2014年,由于对应资产价值回升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7.7亿元。

  (十二)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的办理情况

  中国华润总公司收到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138件,其中28件需要提交核查报告,其余110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总公司和各利润中心纪委按照实事求是、从严执纪的原则,进行认真核查。对总公司直管的干部,由总公司巡视整改督导组抽调15名纪检人员,组成举报件核查小组进行核查。核查小组访谈相关同事113人次,查阅相关资料达540余份。

  截至2015年12月16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已办结83件,其余的正在抓紧核实中,拟立案类10件,谈话函询类20件,了结类73件。对调查核实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立案调查、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根据目前的核查情况,对问题线索中反映属实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19人,移交司法3人,对12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三、巩固整改工作、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总公司党委十分珍视并充分利用此次中央专项巡视创造出的良好环境,在积极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总公司的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全面重塑企业文化,推动重整再出发,实现公司新的发展。

  (一)深入推进整改、加强跟踪督导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基础还不稳固,有些问题树倒根存,尚没有得到根本和彻底解决,还需要更长时间,进一步深化解决。总公司党委将坚持整改机构不撤、工作力度不减、目标要求不变的原则,对反馈问题中需要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都不放过、一个都不疏忽。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跟踪督查,将整改落实推向深入,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真正做到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成效永固。

  (二)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从严治党

  总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作为央企,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更要在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承担社会责任上履行更重要的政治使命。总公司党委将传承好红色基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中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进一步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工作氛围,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从业生态。

  (三)加强机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企

  总公司党委将汲取以往经营管理中不合规、不规范问题带来的危害和教训,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投资并购、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易滋生腐败领域的制度建设和管理顶层设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重在落实,常抓不懈,坚决堵塞各项制度漏洞和国有资产“失血点”。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管控机制建设,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在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开展。

  (四)抓住发展机遇、推动长远发展

  总公司党委将根据中央战略发展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总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研判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业务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开展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管理提升,进一步推动创新探索,努力突破目前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瓶颈,更好地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资本优势,积极响应中央“一带一路”和央企“走出去”战略,探索开拓国际市场,稳步推进业务拓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中国华润总公司全面实现“做实、做强、做大、做好、做长”的目标。

  中国华润总公司党委将继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企,践行“诚信”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积极作为,真正把此次巡视的成果转化为促进总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和50万员工的期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2668888-3035;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华润大厦28楼中国华润总公司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1;电子邮箱:xszgcrc@126.com。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王梦妍

关键词:华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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