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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到中介机构 P2P网贷将遇行业洗牌

2016-01-07 08:25:00 来源:大河报

  12条“禁令”P2P生长获监管定“身”

  被“野蛮生长”、“跑路”等词汇所围绕的P2P网贷行业,在多年的呼吁中,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监管细则。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发布了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P2P性质、风险管控、资金存管以及监管体系都做出明确规定。

  《意见稿》明确规定,P2P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这也意味着目前几乎所有P2P平台都将进行更名。

  “实际上的影响,远不止改名这么简单。”一位网贷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先生对记者表示,在此次的《意见稿》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为P2P网贷设置了12条红线。“以后P2P网贷业务的门槛将直线增高,规范性明显加强。”

  据了解,此次《意见稿》,对于P2P网贷所提出的“12禁”,主要包括:不能自融以及给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不能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能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能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不能发放贷款等;与此同时,还将在行业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市场退出行动。

  而对P2P过程中的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利义务,《意见稿》同样进行了规定,如出借人需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等,再如借款人必须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等。“这就使得P2P网贷借款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真正得到体现,使网贷行业回归本源。“刘先生表示。

  过渡到中介机构 P2P网贷将遇行业洗牌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约为2600家,其中问题平台数量约为1000家,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这是P2P行业从形成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进入门槛低、类型模糊,而且监管和规则也缺失。”纬创咨询分析师赵铭表示。

  事实上,就P2P网贷行业来说,不独立的资金监管和使用,一直是其频频出现问题的最主要因素之一。2007年8月国内首家P2P平台成立,仅仅5年后,就发生了网贷跑路第一案,该网贷平台在4个月时间造成约2000万元的经济损失,资金很多被用于期货股票等项目。而中贷信创、国临创投、锋逸信投等平台,更是直接以圈钱为目的,令P2P网贷饱受大众质疑。

  也正因此,加强P2P网贷的资金存款保障,成为此次《意见稿》的核心内容之一。《意见稿》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更重要的是,P2P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多位网贷人士指出,对于不少平台,《意见稿》对于其开展的活期理财产品、销售货币基金甚至股票融资配资业务和股权众筹等新业务都进行了禁止,同时规定了资金管理第三方形态。虽然目前为平台的过渡留下了18个月的缓冲期,但目前全国仅有不足3%的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有存管协议,而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更是不足10家。银行对于网贷资金监管也极为慎重,这将导致不少小平台可能会被拒之门外,而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也将在这次过渡中被市场淘汰,网贷行业将遭遇规范发展的大洗牌。

编辑:贾国强

关键词:意见稿;P2P网;理财产品;借款人;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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