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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近四百亩土地“一地二主” 行政复议成空文
2013-05-08 09:02 来源:中国青年报我要评论正在施工建设中的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
在海南省东方市,一块近400亩的土地上,公检法大楼正在兴建,而一家民营企业却称自己才是这块地的真正主人。
当地国土部门给双方都发了土地使用证,称都有效。
一块地争议的背后是“土地财政”下膨胀的行政权力:没钱修路,为让民营企业垫资,东方市政府不顾本级政府的权限和出让程序违规,协议承诺以3000亩土地进行补偿;因违规不能兑现承诺,就拖;对按规定发放了土地使用证的近400亩土地,有偿收回协商不成,干脆以闲置土地超过两年为由无偿收回;行政复议到海南省政府,企业赢了,却是一纸空文。
3月28日,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路北侧工地上的工人正忙碌施工,不时有卡车进出。公安民警及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已基本竣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东方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均已封顶,大楼上挂着的红色祝贺条幅迎风飘扬。
这宗地块面积380多亩,相当于32个标准足球场大小。根据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查阅到的该宗地块的档案信息,其中约2.5万平方米属于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东方市人民法院和公安消防支队各使用两万平方米。这三家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海南省西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实业”)却称它才是这块地的真正主人。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证因西环实业贷款而抵押在中国农业银行琼海金贸支行。
东方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公检法机关的“用地申请、批复及登记审批等一切手续合法,已经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至于西环实业抵押在银行的土地使用证,“也是合法的,双方的证都有效”。
为何会出现“一地二主”的怪事呢?
编辑:邹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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