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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因“质量门”一日两度被诉 标准乱象凸显

2013-04-18 07:31  来源: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 

  中新网4月18日电 (财经频道 种卿)近期,农夫山泉陷入“质量门”危机,继今年3月被曝其产品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后,又在近日被指其产品标准倒退,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面对质疑,农夫山泉不仅刻意回避质量问题,还公开发表声明:直指负面事件都是竞争对手华润怡宝的蓄意“陷害”。如此“顾左右而言他”换来的就是两纸诉状,农夫山泉的质量危机愈演愈烈。

  一日两次成被告

  4月15日,广州消费者以“农夫山泉在广州销售的产品不执行广州地方标准”为由起诉农夫山泉;就在同一天,被农夫山泉指控是一系列负面事件“幕后黑手”的华润怡宝也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

  据《法制日报》4月15日报道,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广东水源地生产的农夫山泉却执行浙江省的地方标准、而浙江标准明显低于广东标准一事,广州消费者杨先生将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起诉至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以被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水为由,要求退款并按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越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4月8日,有媒体曝光,农夫山泉在广东万绿湖、浙江千岛湖和湖北丹江口三大水源地所采用的均是“DB33/383”浙江地方标准,远低于“DB44/116-2000”广东标准,农夫山泉涉嫌在标准的运用上避重就轻,同时农夫山泉还曾参与制定浙江标准。

  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因此,农夫山泉的这一做法当属违规行为。《京华时报》10日报道称,若仔细对比粤、浙两省标准不难发现,在镉、砷、铬、菌落总数等多项重要水质标准上,浙江标准的容忍含量都比广东标准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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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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