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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法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 电子地图企业须加强信息管理

2017-04-28 18: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记者张子雨)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电子地图已经成了手机的标配,对于方向感不强的人,或者是来到了陌生地方的人而言,电子地图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不过,电子地图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也带来了人们对于隐私泄露的担心。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测绘法。新测绘法的一大亮点就是:个人信息保护入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方等地理信息生产、使用单位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副主任岳仲明表示,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方如果侵害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岳仲明说:“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以及互联网的地图服务都要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和审核的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使用经过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的措施,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校。同时,我们也授权国务院对地图管理制定具体办法。

  侵害个人信息的,涉及到互联网地图,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和网信部门都可以依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最高可以达到一百万,对相关的责任人也规定了处罚,并且对生产、利用单位包括网站也规定了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3G产业联盟副理事长项立刚认为,之前,电子地图企业对个人隐私并没有加以足够的重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包括技术和规范两个层面。

  项立刚:“以前确实没有一套管理的办法,而且从技术层面企业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所以企业后来在做实景采集的时候是很不注意的。在实景采集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审核管理机制,明确规定哪些内容不可采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哪些内容,是非常必要的。除此之外,个人信息被采集之后如何剔除,相关信息被举报之后应该如何处理,都该有完善的规定。”

  我们日常在外卖、打车和地图软件当中看到的电子地图通常都是抽象化的道路指示,并不容易泄漏个人信息。不过,在各大电子地图加入了街道实景功能之后,人们却发现,一不小心,就会被展示在电子地图当中,而且电子地图还可能会记录下一些不雅观的动作。

  北京3G产业联盟副理事长项立刚认为,在新的法规之下,企业必须对电子地图所涉及的信息有更加严格的管理,这必然会带来成本的上升,但这种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项立刚说:“对成本有影响是肯定的。有了相关要求,有了管理规范,甚至有可能面临一些诉讼,成本必然是会上升的。企业不能完全以成本为导向,忽视他人的权益。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这是必须要做的。”

编辑: 李岸
关键词: 测绘法;电子地图;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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