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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豪“龙抬头” 评:中国品牌价值观应回归理性

2012-02-23 19:5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2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经济之声评论员王思远点评“林书豪‘龙抬头’,乔丹体育遭起诉”,中国品牌价值观应回归理性。

  王思远: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们说说和“龙”有关的事儿。龙,在中华文化中是一种概念符号,代表着有与众不同价值的人。今天的话题从两位“人中之龙”说起。

  首先要说林书豪,华裔球员林书豪目前是NBA最炙手可热的焦点人物。凭借突如其来的强势爆发,头顶“林旋风”,“一周天子”美誉的林书豪,身价也急剧蹿升。而就在林书豪大红大紫的时候,人们发现国内有关林书豪的各种商品品类的商标和电脑域名,早已被抢注一空。林书豪“龙抬头”,如果得知中国满眼都是自己的马甲商标,不知心中作何感想。

  第二个人,说迈克尔乔丹,说他篮球场上的“人中之龙”,多数人也没有异议。今早最新消息,乔丹通过发言人宣布,将起诉中国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理由是没有经过授权,使用其中文名字做生意。乔丹称起诉无关金钱,而是出于原则底线。

  说到这可能您明白了,两位人中之龙只是个引子,我们真正要说的是国内对各类明星企业、名人商标“合法”抢注的背后,对品牌价值观的反思。

  “合法”抢注潮背后的动机

  这些日子,中国企业或个人通过抢注商标、域名等引来官司和关注的案件太多了:最有名的,苹果和唯冠的商标案,事实上这只是冰山一角,据说苹果在中国大陆被注册的商标远不止这一起,最夸张的是:温州一个卖灯具用品的商贩,也注册了个苹果牌手电筒;其次林书豪牌的体育用品,网络域名等也早被炒家们注册一空。

  通过采访我们发现:国内商标“抢注”早已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灰色市场,为什么说是灰色呢?这个大市场和市场规则又是如何衍生的呢?

  首先,抢注商标的对象主体庞杂,有企业、有个人;有专职,有兼职业余;有做事业的企业,也有专门倒腾商标的专业企业和皮包公司。鱼龙混杂,各种利益诉求和出发点都有。

  其次,行为的法律程序“合法”,他们都为抢注这些商标和域名,支付了费用和对价,尽管很低:一个品类商标大概几千块;一个.com后缀的域名一年只要不到一百块钱。但毕竟是通过合法程序公示注册。而且他们会说:我们注册的时候,对方还不出名呢,或者名气没那么大呢;注册了十个商标,也不一定有一个能出名,为此也会有代价和支出。有人说抢注行为是恶意行为和不当得利,但在这个群体看来,这属于合法程序和市场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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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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