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不少参与过“双十一”购物节的消费者都遭遇过商家恶意“砍单”的情况。一些电商以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一直拖着不发货。有商家直言,“双十一”售卖价格太低,“发货就亏了”。甚至有网站在条款中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商品缺货对消费者带来的任何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经济之声《天天315》2020年“双十一”特别策划——这“十一”个坑,您不要再踩!11月4日聚焦:商家“花式砍单”太任性,消费者留好证据可追偿。

  “双十一”购物节期间,几乎所有的电商都在打折促销。可有时消费者下单成功并付款后,商家却以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一直拖着不发货,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这种情况就叫“砍单”。消费者刘女士表示,遇到商家“砍单”很无奈。刘女士说:“去年6月,我刷抖音,看到一个运动品牌搞活动的广告,每满21元减20元,觉得力度好大,就给家人每人买了两双运动鞋,总共10双鞋,花了200多元。但到了第二天,这个运动品牌就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我打电话给他们客服,他们就一边道歉一边用重复的话敷衍我。后来我又问过几次,到最后也没能发货。大概到了7月1日,我的订单直接被单方面取消了,并显示退款完成。”

  北京市消协曾对外公布电商“砍单”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都表示,有过被“砍单”经历;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电商“砍单”是因为商家缺乏诚信,属于故意欺诈。消费者刘女士也表示,在商家客服表示由于误操作标错优惠价格后,却还在短视频平台继续宣传,让人不能不怀疑商家是故意为之。

  与购买实物商品相比,“砍单”的现象更多地出现在机票、酒店等服务领域。一些酒店、民宿的经营者在旅游旺季来临之际,会悄悄“砍单”,把消费者早早支付的低价订单取消,提高价格后再出售。消费者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张女士说:“今年国庆节我预付了酒店500元的定金,剩下的到店付。但是这个订单就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就被取消了,虽然最后500元钱退回来了,但酒店订单还是被取消了。”

  从北京市消协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很少有被调查者相信商家是无意或因疏忽而造成“砍单”行为;而关于“砍单”问题频发的原因,被调查者大都认为是因为商家违约成本太低。商家任性“花式砍单”,平台理应制定相应的规则加以约束。但事实上,只要消费者的货款已经被退回,平台很少会继续追责商家。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淘宝平台客服部门,询问订单被悄悄取消,货款被退回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客服人员表示,商家的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平台规则。

  “砍单”行为在电子商务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由于商议成本高、解决问题困难,多数消费者会因为没有直接经济损失,而主动放弃继续追究的权利。那么,商家“砍单”究竟在哪些方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纠纷发生后,不少电商会以“网购合同未成立”为由进行辩解。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如果商家以商品缺货为由解除合同,这种理由显然缺乏合同依据,构成违约。如果商家以系统错误、操作失误等理由来解除合同,商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然后才可以撤销合同。至于订单异常,要看消费者注册用户协议的时候,用户协议中对订单异常有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同时商家能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消费者的订单异常,否则也构成合同违约。

  消费者在今年“双十一”购物节期间如果遇到被“砍单”的情况,应该保存哪些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赵占领建议,如果商家“砍单”,消费者应当搜集和保留证据。第一,包括商品的页面信息,需要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第二,消费者所下的订单的相关信息;第三,商家取消订单,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据,比如商家以短信或者其他形式来通知消费者取消订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