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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新规 共享单车押金不能“任性”收

2019-03-23 11:59: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预存资金不超过100元,已收押金应当日退还,交通运输部发布新规,共享单车押金不能“任性”收!网售商品不达标率2倍于实体,服装鞋帽商品不达标率最高,蘑菇街采样全都不达标。网上购物,为何想说爱你不容易?非法荐股指导费上万?帮你赚钱,还是宰你没商量?《天天315》“周末会客厅”,邀请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解析消费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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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交通运输部3月19日公开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在这份意见征求稿中,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中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办法。

  《办法》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新规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如分时租赁押金不得超过单车成本的2%。同时,在预存资金上也设置了限制,如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新业态不得超过8000元。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交通运输部的新规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同时提高了企业进入共享单车领域的门槛,不仅在于保证市场良性竞争、发展,同时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的个人权益。

编辑: 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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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不能“任性”收

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预存资金不超过100元,已收押金应当日退还,交通运输部发布新规,共享单车押金不能“任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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