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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便利出行 共建文明社会

2019-01-13 14:26: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出行方式越来越多元、各种出行选择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也越来越高,不过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现象——“霸座”就是其一。文明出行应当成为社会共识,也是个人修养和素质的体现,《天天315》“诚信建设万里行”特别策划,邀请资深媒体人申宇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做客直播间,共同探讨“共享便利出行、共建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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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些年大家在出行交通工具的选择上越来越丰富,许多家里买了车,自驾游已经成为常态;除此之外,如果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也非常方便。比如飞机,准点率越来越高、服务质量越来越好、旅客的可选择性也越来越多——如果没有托运的行李,可以选择一些价格便宜的廉价航空,很多“说走就走”的旅行达人就很享受这样的方式;如果强调舒适性,一些航空公司也推出了高级经济舱,还可以选头等舱、商务舱等等。而铁路方面,无论是普速列车,还是动车高铁,速度不断加快的同时,乘坐环境也越来越舒适。

  绝大多数人应该有一个共识——就是买了什么级别的席位,就应该坐在相应的席位、座位上,也就是“对号入座”。但最近一段时间,屡屡爆出乘客“霸座”的消息。引起大家广泛关注的是去年8月21日,济南开往北京的一趟高铁列车上,男乘客孙某坐在了不属于他的位置上,他所占位置的乘客上车后,他也不让座,列车工作人员来调节,他依旧不让。最后对他的处罚是治安罚款200元,180天限制购买火车票。

  无独有偶,在9月17日,在上海开往成都的列车上,一大妈坐在其他乘客的位置上,迟迟不起身让座,后来也和列车工作人员和其他好心劝说的乘客发生了争执。

  9月19日,在“霸座男”“霸座大妈”事件的热度还没有褪去的时候,又出现了“霸座女”事件——一名坐在靠窗位置的女乘客周某拒不让出不属于她的座位,还表示自己买了车票,就有权坐。最后对周某的处罚也是罚款200元,180天内无法购票。

  其实“霸座”行为不仅仅在火车上出现,飞机上也曾出现过。2017年3月实施的《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规定,机长在履行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时,对“强占座位”的扰乱行为可以要求机组成员“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这种“霸座”行为,大家是深恶痛绝。上个月,在京沪高铁线上,又出现了一个“霸座女”——从上海虹桥开往北京南的G170次高铁列车上,一名女子霸占他人座位,拒不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工作,并与周围旅客发生肢体冲突,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南京铁路公安处依法对该名女子处以行政拘留7天。

  尽管“霸座者”最终都受到了相应地处罚,并被列入征信体系,但这也让不少人感到忧虑,因为都是事后惩戒。在实际行程中,有的时候旅程很短,处置完毕行程也快结束了。既耽误休息不说,还影响心情。

  其实针对“霸座”行为,相关部门下大气力,出“重拳”管理。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近日就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要依法严惩“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2019年春运快要到了,和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为了给广大旅客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今年的春运将加强对“霸座”行为的整治。全国铁路公安机关近日集中整治“霸座”等扰乱站车秩序问题,452人因“霸座”等行为被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比如2018年12月8日,由武昌开往上海南的Z25次列车上,一名男子到站后在卧铺车厢拒绝下车,也拒绝补票。该男子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秩序,被武汉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2月14日,在K7426次列车上,一名妇女持有4号车厢车票,却强行霸占3号车厢三个座位,导致3名旅客无法就座。最终该妇女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除了“霸座”,近年来一些阻碍发车、航班起飞等扰乱车站、机场秩序的行为也被曝出。针对这类不文明出行行为,一些地方也“出手”了,比如2018年10月出台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给出了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 杨璇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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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方式越来越多元、各种出行选择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也越来越高,不过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现象——“霸座”就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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