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消费者遭遇“套路贷” 超期21分钟被要求支付违约金1.2万元

2018-05-12 16:2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发布一则消息,杭州一位市民蒋先生受“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吸引,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作抵押与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结果遭遇“套路贷”,超期21分钟被要求支付违约金1.2万元。涉案犯罪团伙目前已被警方抓获。

  前不久,因资金周转困难,杭州市民蒋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一家贷款公司。这家公司自称可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于是,蒋先生便将自己的宝马汽车作抵押,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可谁知,接下来,蒋先生就被一连串的套路给“套”住了。我们具体来看一下:

  首先,根据“行规”,这个公司要求必须给车辆安装GPS设备,并收取“平台管理费”、“上门费”、“安装费”、“利息费”等各种费用8000元,另外,这家公司还要以“保证金”的名义增加1万元的合同金额。虽然蒋先生与公司签订了5万元的借款合同,但蒋先生实际拿到的借款金额才3.2万元。

  由于急需资金,蒋先生无奈接受了这样的霸王合同。同时,这家公司与蒋先生口头约定,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个月,每期付息5000元。

  没过多久,蒋先生在支付完第二期利息后,这家公司以付息超期21分钟为由,认定蒋先生违约,强制扣押蒋先生的车辆,并要求偿还借款合同金额5万元,索要“违约金”1.2万元。

  “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现在比较大家关注多的是什么套路?据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介绍,简单的说,“套路贷”就是以借用民间借贷为名,给一些有借款需求的人提供一些贷款,但它其实是以此为名,实施一种非法占有的诈骗行为,有的可能会涉及敲诈勒索。本来人家可以借了一万块钱,到期还了,因为种种原因人跑了,你还不了,还不了以后他的高额的利息利滚利。

  另外一些金融业内的人士也总结了一些“套路贷”的一些特征。第一就是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比如犯罪嫌疑人对外是以这个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的。另外就是制造银行流水的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假证据。第三就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且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会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是数十倍。

  如何避免被套路?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如果是小贷公司要放贷,它也应该经过地方金融办的批准。第二,借款人要知道自己的本金基数是多少,应以实际到手的货币为基础计算利息。同时它会给借款人很多违约条款,比如要收取高额的违约金。我们的法律有规定,不论你收取的是手续费还是违约金、利息或罚息,其总和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超出的部分都是高利贷。

  在邱宝昌看来,这首先是公安部门要打击的犯罪行为,这是一种经济犯罪。另一方面就是要教育和引导,现在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高,融资难,这就给民间一些不是很正规的借贷公司提供了土壤。所以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谨慎笑小心。

  李斌提醒说,消费者在借款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找一个合格的主体。当然借款人也要严格履行合同,如果约定的利息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借款人逾期还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出了事情之后一定要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

编辑: 昌朋淼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一消费者用宝马汽车作抵押与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结果遭遇“套路贷”,超期21分钟被要求支付违约金1.2万元。“套路贷”到底有哪些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