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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举报酷骑公司拒退押金涉嫌刑事犯罪

2017-12-23 15:5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今年8月下旬以来,酷骑公司因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出现严重问题,先后关闭网上、电话等退款通道,导致消费者大面积投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至12月21日,中消协已收到全国各地消费者请求诉讼信2064封,要求酷骑公司退还押金、预付费,控告酷骑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等。

  12月中旬,中消协已经喊话酷骑单车,要求酷骑公司对押金等问题作出说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依法承担企业及个人应负的法律责任,主动回应消费者关切和公众质疑,并向消费者公开道歉。但酷骑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至今仍然不露面、不联系、不回应。

  12月21日下午,中消协再次公布,已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刑事举报书,举报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避免消费者遭受进一步损失。

  《中国青年报》经济部主任潘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共同就相关话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共享单车的押金到底是什么性质?押金的所有权是不是属于消费者,企业任何情况下不得挪用?

  李斌:“我个人认为它是一种担保,共享单车企业把自行车交给用户使用,为了使自己权利得到保障,要求用户支付押金,如果车辆受损了,作为单车运营企业可以从中得到赔偿。它跟一般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押金性质是一样的。当然,押金的所有权一定属于用户,如果用户退掉这个车辆,车辆完好无损,那么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押金如数退还给用户,这也是运营方的一个合同义务。

  至于使用权,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它是一种货币质押,按照法律规定,作为质权人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它没有权力擅自使用,但要看它在法律上如何定性,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通常我们理解为,没有经过客户的同意,企业不能擅自使用押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作为运营方没有权利单方使用,它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数返还。”

  潘园:“其实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很明确,即共享单车的押金要专款专用,而且要跟银行共同设立账户,押金要放在这个账户里。但据我了解,实际很多银行没有履责,共享单车企业更加没有履责。法规是有的,但监管方面还没有完全落地,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不断有新模式产生,先让‘子弹飞一会’,再来监管,在这种没有规范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责任的界定和追究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

  经济之声:面对数亿元押金被酷骑单车挪用,作为单一的消费者,应该怎么办?

  李斌:“作为个体消费者,如果从法律手段讲,如果起诉单车企业,实际要花费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超出债权本身,他没有动力去做个体的诉讼,所以走起诉这条路非常困难。

  如果公司确实是资金链断了,资不抵债,那么它欠的债不一定只是消费者的钱,还有职工的劳动债权,可能还有供应商的一些采购合同下签的货款,很多都在一起,怎么办?如果资不抵债,《破产法》规定,它可以进入破产程序,进到破产程序后,不再对任何一个债权人单独清偿,大家一起算总账,这个破产企业到底有多少破产财产,有多少债权。清算之后,按照相关的顺序逐一进行清偿,除了破产费用和供应账务的一些必须要支出费用外,先是劳动债权,还有国家的税款;其次是一般的民事债权。

  如果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认缴了高额的出资,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这时破产管理人就有权力要求没有到出资期限的股东,按照认缴的数额向公司缴纳出资,那么公司就有了更多的钱进行债务的清偿。所以这是一种集合的债务偿还方式,单个去起诉,要求退还押金,很显然是不现实的。”

  经济之声:作为消费者,既然走民事打不赢,走刑事途径有没有可能?

  李斌:“刑事犯罪的追查要比民事诉讼强有力得多,公安机关有行使侦查权,有很多很多手段去追查到底资金的流向在哪里,是不是有侵吞资金的情况发生。当然,这要看公安机关收到这样的申请之后如何来判断。这种行为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这是确定无疑的。它形成一个巨大的押金池,如果拿押金投到任何一种金融市场当中去都可能会造成波动。所以确实值得我们考虑应该如何去监管,不单单是为了个体消费者权利的维护。

  但是,有社会危害性也必须得符合刑法分则的规定,罪刑法定,一种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条罪名的罪状,如果完全符合,公安机关就会刑事立案,刑事立案之后的手段是很强硬的,比如征讯、搜查、查封等。

  当然,中消协也在提起公益民事诉讼,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法院判决单车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问题在于,消协只是一个专业的消费者维权组织,它本身并不消费者个体,他并没有向单车运营方提供押金交付,所以将来能否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使消费者获得押金的返还还有待观察。

  经济之声:像共享单车这种互联网经济形式,对单一个体而言可能损失很小,但是个体的数量极其庞大,形成的金额极其庞大,在司法建设上,应该怎样对类似这种的经营模式或者类似风险点做出防范?

  李斌:“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损失是小的,但对于运营商来说,它的收益是巨大的。因此要企业要规范运营,明确这笔押金的性质和使用条件,明确所有权归属,明确擅自挪用之后的法律责任,要有层级较高的相关规定的出台。”

  潘圆:“在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迅猛发展的状态下,如何做好监管成为了新的课题。要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关的法律要及时跟进。”

编辑: 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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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举报酷骑公司拒退押金涉嫌刑事犯罪

今年8月下旬以来,酷骑公司因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出现严重问题,先后关闭网上、电话等退款通道,导致消费者大面积投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至12月21日,中消协已收到全国各地消费者请求诉讼信2064封,要求酷骑公司退还押金、预付费,控告酷骑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