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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部分学校强迫家长征订学生奶 捆绑收取学生奶费用

2017-09-02 13:4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9月1日,全国各中小学校正式开学了。新学期开始,孩子们的学习和身体状况,牵动着亿万家长的心。近日,《中国消费者报》收到湖北黄冈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不少当地学校存在捆绑收取“学生奶”费用、强迫家长征订学生奶问题。《中国消费者报》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在黄冈,全国各地的学生奶征订都或大或小地存在类似问题。

  按照黄冈市教育局的说法,每次临近开学,各学校会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签字确认自愿订购“学生奶”,这样做的原因是“教育部门对家长是否自愿认定很难,所以要求签字”。黄冈市物价局方面表示,如果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就可以认定为自愿。

  《中国消费者报》总编室记者田珍祥到黄冈实地做了采访,她介绍说,当时记者走访了黄冈市的市、县、镇三级的多所小学,采访了学校的工作人员,还有知情的校长、家长,以及部分学生。经过调查发现,家长们普遍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捆绑收费和强制征订的问题。比如说一些学校在开学或者报名的时候统一收取费用,把学生奶的收费纳入整体的收费中,学校会告诉家长,学生奶必须定,学生家长们很少有选择的余地,对此也很抵触,但是又有没有办法,只能被动的接受。

  随机采访中,有的学生表示说会喝,但大部分学生都说不太喝,甚至说不喝,很多学生会把这些不喝的牛奶带回家交给父母处理,或者直接扔掉。在街头的采访当中,有一个三年级的小女孩告诉记者,她对学生奶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很难喝,班里同学基本上都不喝,但是他们班有50多名学生,都订了这个学生奶,说是老师派的任务必须完成。

  田珍祥表示,推行学生奶计划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提高、改善青少年的营养健康水平,一些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也有所保证。但是通过调查了解到,老师、学校推行学生奶,一方面来自于上面的压力,比如地方教育部门会以此作为一项地方重点工作,要看征订率、覆盖率。有部分的老师反映,如果征订率过低,校长会找他谈话。

  另一方面,记者也采访到一位知情的校长,他透露说,很多学校会拿出来部分费用,分给负责的老师,或者说一些地方代理商会给校长或学校一些回扣。据了解,黄冈市在2014年曾经查处过类似的案件。

  据调查,在河南、山东、河北等地也存在一些类似的现象。这个现象为什么会普遍出现?田珍祥分析指出,虽然推广学生奶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但家长们普遍不知情或者没有发言权、没有选择权,学校会采取统一收费的模式,或者强制要求。

  往前追溯一下。2000年,学生奶饮用计划由农业部、教育部、财政部、原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实施,作为推动我国乳品消费和奶业发展,提高青少年营养健康水平的一项举措,备受各方关注。

  2013年9月,农业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通知中称,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依靠社会力量,经研究,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整体移交给中国奶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应按照食品安全、奶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推广和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

  二、撤销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原有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规章制度自动废止。

  三、学生饮用奶作为一般乳制品,统一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生产和质量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产品的质量安全。

  这本来是一个好事情,但为什么近几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指出:“推广学生奶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在推广的过程中,虽然在中央层级已经做了脱钩和政府职能的移交、非行政化,但是在基层,可能一些工作衔接的不是很紧密,或者说由于一些行政工作的惯性,更加喜欢或者习惯于采用行政命令式的方式,最后使我们的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家长,可能感觉不舒服。因为他们缺乏了参与感,缺乏了应有的被尊重的感受。那么一个好事没有做好,这是我们感觉非常遗憾的。”

  那么,怎么才能把好事做好呢?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既然是一种市场行为,首先要形成一种良好的、充分有效的、有秩序的竞争。我注意到很多学校都是指定某一品牌生产的奶品作为学生奶的特供产品,别的企业的产品没有办法进入到竞争环节当中来,这很显然是不适当的。第二点,学校作为一个居间方,它的地位和作用到底如何来约束和体现?比如说买方是家长,卖方是奶品生产企业,那学校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否征询了家长的意愿,他和产品经销商之间有没有利益输送关系,这是我们关注的。

  在一个市场环境下,学校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当然这个报酬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公开,双方都要入账,如果是账外暗中给予、收受相关回扣,不管他的名义是什么,都可以被认定为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违法的,可能会构成犯罪。

  如何能够使这个制度落实下来?作为政府部门,对于维护竞争秩序和有效市场的运转,还有一个监管作用。所以当发现有这么多问题出现之后,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也要在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范围之内进行相关的行政监管。学校也一定要摆正位置,你只是提供一个组织和中介的桥梁作用,至于说学生家长要不要买,买哪个品牌,他有自主决定权。”

  现在很多学校的做法是,新学期开学时要求家长在报名时一起把费用交上来,把学生奶费用纳入到整体收费中,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胡钢认为:“对于广大家长来说,既然是付了钱,接受了这个产品,那么我们显然就是一个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的八大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安全权等等,都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无论是这种强制的行为,或者说其他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消保法的五种途径进行维权,包括向行政机关申诉、向消协投诉、和经营者协商、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请求等等。当然,还包括向媒体进行接触。还有很重要的一条,我们可以向相关的行业协会主张自己的权益,因为他们起到了某种组织协调作用。所以,我觉得是要各方共同发力,把学生奶的这件好事真正做到位,做好。”

编辑: 李岸
关键词: 黄冈;学校;学生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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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迫家长征订学生奶

9月1日,全国各中小学校正式开学了。新学期开始,孩子们的学习和身体状况,牵动着亿万家长的心。近日,《中国消费者报》收到湖北黄冈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不少当地学校存在捆绑收取“学生奶”费用、强迫家长征订学生奶问题。《中国消费者报》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在黄冈,全国各地的学生奶征订都或大或小地存在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