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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打赏”流行餐饮店 专家:应自愿选择 可赏罚结合

2017-05-20 16:38:00来源:央广网

  【导读】一些城市餐饮店流行对服务员的服务进行“打赏”,“扫码打赏”是任性“小费”,还是换了马甲的“开瓶费”?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研究员赵萍、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共同就此话题作出探讨。

  央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扫码打赏”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餐饮店悄然流行:消费者对服务员的服务满意,就可以扫一扫服务员所挂牌子的二维码进行“打赏”。在北京王府井百货一家餐厅进餐的顾客发现,如果他们对服务员感觉满意,可以通过扫服务员工作服上的二维码对这个服务员任意“打赏”,金额3到5元即可,最多不超过10元。在广东的一家大排档,每个员工胸前也挂有二维码卡牌,顾客通过扫码对员工进行“打赏”后,月底店家再统一将“赏钱”发给员工。

  如何看待“打赏”这个行为?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赵萍认为:“‘打赏’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可能会比较感兴趣,也是互联网创新的一个特点。另外,它的额度不是很大,但是未来走势如何还需要关注。比如打赏的比例会不会上涨?现在是3.99元,将来会不会39.99元?或者已经成为社会大家共同的一个行为惯例之后,会不会变成了‘来了必须打赏’,这是值得担忧的,毕竟中国没有付小费的传统,即便是去餐厅付服务费,服务费和小费也完全是两个概念,它是交给商家的。

  另外,打赏虽然很流行,但还需要理性。即消费者打赏多少,给谁打赏,到底打不打赏,一定根要据自身的需求理性决定,而不是去炫富也不是去攀比。”

  对此,李斌也表示:“对于这种‘打赏’,首先要保证消费者是自愿的。因为从消保法的规定看,作为消费者,接受餐饮服务的时候有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所以打赏必须是非强制性的,可以打赏,也可以不打赏。至于比如旁边的客人打赏了,我没打赏,服务员会不会对我不是笑脸相迎?会不会有一些歧视?对此,我提倡两个方式:一是正向的打赏,二是对服务不好的进行差评,两者都有,形成一个上下浮动的机制。

  其次,对于打赏多少合适,我认为商家不一定需要制一个标准。同样的服务标准在不同的客户身上的消费体验不同,其打分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商家没有必要一定给所有服务员的打赏规定一个固定金额。”

编辑: 赵亚芸
关键词: 扫码打赏;餐饮店;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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