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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商品房质量问题成投诉热点 “小问题”三年修不好

2017-05-06 14:40:00来源:央广网

  【导读】精装商品房质量问题成投诉热点,有的甚至3年都修不好,消费者怎么维权?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探讨本周消费投诉热点话题。

  央广网北京5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很多朋友在买房的时候会发现,您打算购买的房子有很多种类,但是按着装修类别分的话,就会有“毛坯房”“简装房”“精装房”等等。有人就说了,那当然买精装修的房子啊,又漂亮又省事,多好啊!但是,精装修的房子如果出问题,那可是毛病不断,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你的生活。

  近期,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连续接到好几起有关精装商品房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投诉。张女士向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反映,她2013年花300多万元在北京通州星悦国际小区购买一套顶层精装修商品房。当年12月收房后,物业带张女士去看房时,她发现主卧床头上方有一个直径30厘米的大洞正在漏水,床头靠窗部位也有一个直径15厘米的洞在漏水,客厅、走廊、次卧以及卫生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水问题。

  张女士表示,新买的精装商品房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退房。但开发商称已做完贷款,不可能退房,并一再承诺漏水只是“小问题”,60天内一定把房子修好。但是,这个房子直到2015年10月才修完。随后张女士发现,房子还是存在漏水问题。反复修了3年多,张女士的房屋漏水问题至今没有妥善解决。

  近期,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连续接到的几起有关精装商品房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漏水、房顶开裂、地板变色、反复修不好等问题。但是,这些投诉由于购房协议不够具体、开发商售后服务意识不强、精装商品房相关法规和标准缺失等因素,维权一般比较困难。

  关于这个话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房屋反复漏水,能不能判断张女士买的精装商品房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她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

  李斌:“这当然是一个房屋质量问题,问题在于能不能够退房。退房就是解除合同,我们知道,商品房买卖是有司法解释规定的,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我可以退房解除合同;第二个,如果是有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我正常居住使用了,我也可以解除合同,退房、退钱、赔偿损失。在这个案件当中,你要去分析它屋面漏水的现象是否足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果确实对生活有影响,但是没有严重到那种程度,这个时候开发商在质保期之内必须承担无偿的维修义务。这个防水质保期是5年,从交房之日起算。如果因为你要维修,我不能够正常居住了,可能需要进行租房居住,那租房的相关费用你必须赔我,支付我的合理损失。退房确实是个一了百了的问题,但是北京房价不断地走高,退房对业主来说并不划算。那么我们就要看,如果能够得到一定的修复,哪怕不能百分百达到你理想当中最完美的状态,但是只要基本上解决问题了,我觉得这个房子的合同还是要继续履行的。开发商只要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履行维修义务就OK了。他赔偿损失了,就可以解决了。”

  经济之声:所谓购房协议不够具体,可能会体现在哪些方面的不够具体?

  李斌:“如果是在装修的问题上,要看你要给我用什么样的装修材料,它的品牌和材质是否约定得很清晰,包括装修之后的状态是什么样的。比如样板间的相关质量描述应该列入到合同里面,作为质量标准。你约定的标准只能高于国家法定标准,如果有更高的标准约定,你必须把标准写进来,如果你用国标,也要把它明确地引用到合同文本当中,将来作为判断质量有没有缺陷的一个基本依据。还有一个违约责任,比如你交付的商品房,由于精装修的原因,你的材质不环保,造成我的空气污染,形成损害的,开发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我们作为买方的能力是很弱的,而这些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我们是不具有平等磋商合同条款的能力的。那你只能是把样板间通过视频的方式保留下来,同时把宣传广告保留下来,都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来发生了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拍照录像,要显示发生的时间,把整个部位和损害的程度都明确地记录下来,作为证据留存,将来可以讨说法。维权的时候,看你当时给我承诺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现在你交付给我的房屋发生了如此严重的问题,你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我们要做证据留存,尽可能的把你的要求写到合同当中去。但是,很难做到这一点。”

编辑: 李岸
关键词: 精装;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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