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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6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

2017-01-20 16:04:00来源:央广网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我国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好评,但仍然存在“先照后证”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农资、美容美体、医疗器械等行业虚假广告愈演愈烈,部分消费领域投诉量不降反增等问题。《天天315》本期聚焦:2016中国市场环境,爬坡过坎负重前行。

  央广网北京1月20日消息(记者胡波)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2016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好评,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2016年,市场消费环境发生了哪些变化?报告中提到,2016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百姓消费升级趋势和消费热点,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想方设法改善消费环境,从网名满意度调查结果来看,全年871万条网络大数据显示,网民充分认可2016年消费环境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都有较大改善,其中对反炒信联合行动、出台意见加强网络消费维权等工作的满意度都超过了95%。特别是2016年“双十一”网络消费环境满意度大幅提高,和去年相比,好评人数翻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在报告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案件共计166.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亿元。于法昌还重点提到,2016年消费投诉主要呈现六大特点。

  于法昌:“从消费投诉的整体情况我来看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从投诉问题看,质量、合同、售后服务所占比重较高;二是从投诉类型看,服务消费投诉所占比重持续增加;三是一些新消费领域投诉增长较快,比如说像网购、文化、运动娱乐用品还有文化娱乐服务和汽车的零部件等等这种新消费它的投诉增长还是比较快的;第四个是房屋以及家装建材类的投诉大幅增长;再一个特点是健康消费品这个领域老年人投诉比较多,大家可能有切身的感受;老年人投诉的产品主要体现在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健康社会领域;第六个特点就是农村消费投诉增加,这几年随着农村消费的提高,农村消费者的威权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去年农村投诉是4.4万件,同比增长是48.2%特别是在农村节假日、农忙的时候、子女开学的时候、农民工返乡的时候等等这几个关键点的时候农民的消费市场出现明显的增多。”

  2017年,在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方面,工商总局重点会开展哪些工作?于法昌介绍,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这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与消费环境有关的问题。在衣食住行方面,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力度。通过政府和消费者组织两端发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记者:“你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请您介绍一下,2017年在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方面重点会开展哪些工作?”

  于法昌:“首先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这一块从去年来看整个商品和服务投诉166万件,量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这块我们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再一个就是重点对商品的流通领域的质量进行抽查,主动发现问题;还有就是对实施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来说我们要保护合法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傍名牌也好、搭便车也好、侵犯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这些我们采取严厉的打击查处、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于法昌在会上还提到,临近春节,为保障春节市场平稳有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向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是加强“两节”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二是强化“两节”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第三,是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有就是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

  报告中还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去年12月22号开通,到目前为止,这个系统的使用情况如何?都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这些内容报告中也有提到。于法昌介绍,到2016年底,全国累计有774.7万户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1751.5万条即时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不断提高。

  于法昌:“我们在12月22号就正式开通了,开通之后去年全年统计下来这个系统的日均访问量达到了6244万人次,它的日均访问量特别大。日均查询量是3128万人次;放到网上去访问和查询的我们也了解了一下,一个是企业查询自己本企业信息公示的情况有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另外是金融等有关部门上网查询,它要了解有关企业的情况以便决定是不是对这个企业的贷款等等融资。”

  于法昌还介绍,这个系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每个人都可以上网查看企业有关信息,监督其真实客观性。二是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过去,由于部门的信息没有互联互通,形成了信息孤岛。现在我们把这些信息归集起来,实现了政府信息共享。同时,实现了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强了震慑效果。

  2016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相关情况。于法昌说,2016年,中国市场主体保持旺盛增长势头,平均每天新登记4万多户市场主体。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超过8000万户,市场环境平稳有序发展。

  于法昌:“改革之前每天新登记的企业数是6900家,到现在2016年平均是每天15100家,这个量增幅是非常大的;到了2016年底就每千人中有18.89户企业;到了2016年底全国所有的企业数是2596.1万户;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户,增长速度非常快。从市场主体来看,我们对网民也做了调查,全年723万条网络大数据分析显示,网民对这项改革一致给予比较高的评价水平,大家一致认为这项改革方便了企业,降低了企业的创业性的成本。在这个市场主体增长整体情况中我们再分几个小项给大家介绍一下,在去年新登记企业中从事服务业的有446万户,占到了新登记企业总数的81%,在服务业中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比较快,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等仍然是大众创业的热门行业;非常可喜的是去年我国的制造业趋于回暖,全年新登记制造业是44.6万户;变化比较明显的是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出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去年以来我国加大了对金融企业的监管力度,以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对金融新登记企业是逐渐下滑。还有一个数据值得关注,就是到去年年底全国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有3亿1千万人,特别是第三产中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最多;另外,去年清理僵尸企业效果明显,全国共注吊销企业是138万6千户,同比增长70.2%。”

  报告中还提到,全年723万条网络大数据分析显示,不少网民评价市场准入环境明显改善,受到好评,但还存在“先照后证”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于法昌:“一是工商登记的具体操作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间信息化和工作流程不衔接。二是网民对于行政审批依然过多反映较为强烈,主要是大量技术性服务被“下放”到中介机构后,仍与政府部门存在关联。三是个体网店的工商登记管理成为网民热议的重点,建议加强规范管理。”

  于法昌还在会上重点介绍了,2016年,市场竞争环境存在的一些问题。

  于法昌:“互联网领域的违法问题增长迅速,所以这个市场比较大,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这种案件去年查处了是一万件,同比增长了73.9%增幅非常大。在这类案件中,特别是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比较突出。第三个特点就是侵犯知识产权案还是比较突出的,去年查处了侵犯商标公司知识产权案件3.4万件;第四个就是公共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案件去年还是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比较广泛,涉及到供水、供气、供电、还有公共交通方面,还有殡葬行业等等。第五个特点就是在所有广告违法案件中,其中虚假广告的案件占比创近年的新高,涉及的行业主要是涉及到农资、生活美容、休闲服务、服装、服饰以及医疗器械等行业的虚假广告比较严重。”

  在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方面,2017年将开展哪些工作?于法昌介绍,第一方面,从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开始到现在,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2017年,将重点做好“多证合一”工作。这项改革难度非常大,涉及的部门也非常多,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二个方面,是继续开展“先照后证”的改革。对目前保留的34项行政许可,国务院要求再削减三分之一,工商部门在积极配合审改办抓紧落实,争取尽快形成方案上报国务院。第三个方面,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一是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这项工作一直在进行试点,从深圳等地试点情况看效果不错。二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释放住所资源。三是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还有一项工作在2016年底前已经下发了通知,就是推动企业退出便利化。

  围绕监管工作,今年的重点工作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这个系统已经开通了,就要把它运用好、使用好,更好地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还有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2016年我国市场消费环境有了一些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两位认为目前我国市场消费环境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邵桐: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棘手,一方面是关于产品,对于消费者的安全问题,例如食品的安全问题,例如产品的质量造成人身伤害,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产品质量还没有达到能使消费者安全、放心使用的标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首先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一些质量差或者假冒伪劣的产品,尤其是对于人身有伤害或者危险的产品,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予以杜绝或者减少其损害的程度。

  经济之声:近年来,不少国内消费者青睐跨境购物,这也反映出,大家对国内产品质量不放心,怕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刚才的报告中也提到,企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的现象还是层处不穷。如何才能彻底杜绝售假制假行为?

  芦云:制假、售假这个问题实际上一直是消费领域中的顽疾,现在加上网络购物包括境外购物,消费者的选择权更多了,有的人就选择了境外的一些方式,但是还有人会选择一些国内购物的方式。首先,我们需要从生产的源头抓起,在食品领域,我们总是讲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任何一个产品的生产环节都需要严格的把控。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势必要经过一个流通的环节,在这里面,相关的工商部门也需要对流通环节进行严格的把控。另外,现在很多经营者其实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早些年,制假、售假利益很高,而且经营者利益熏心,很多经营者觉得赚一票是一票,但是现在随着我们法律的健全,以及惩罚体系包括信用体系的建立,很多经营者已经开始排斥原先违法经营的状态,但是还有一些经营者会顶风作案去触碰这根红线。所以经营者自身应该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道德品质,杜绝售假行为。

  最后,在消费者方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市场?有需求才有市场,我们不免说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背景下,有一些人确实有这样的需求,但是维持市场竞争的环境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今天受害者可能不是你自己,但是明天可能就是你。所以只有多方从生产、流通、销售到最后的消费等各个环节,彻底抵制制假、售假这个顽疾,可能才会进一步的解决这一问题。

  虚假宣传其实也是这样一个道理,特别是有了网络购物之后,大家对于信息或者商品的知情权其实是受限的,所以我们的消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其实这一规定的根本目的也是平衡这样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但是虚假宣传仍然是屡见不鲜,因为它的违法成本很低,效果也很明显。所以我也要提醒我们的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或在实体店购物时,都要理性的消费,理性的面对经营者的宣传甚至噱头,甚至还有一些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方面的问题,所以大家还是要自己注意。

  经济之声:工商总局发布的报告中提到,2016年消费投诉主要呈几大特点,其中提到房屋及家装建材类投诉大幅提升。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延迟交房不按合同赔偿、装修建材质量问题、装修服务不达标、装修公司有合同违约行为等。2016年,也有不少消费者向我们平台反映大量的类似问题,其实往年这类问题也是层处不穷。两位分析房屋及家装建材类投诉逐年提升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邵桐: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房屋以及装修的过程中,他没有注意到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条款的研究,往往在合同条款中被开发商或者房屋装修的提供者们钻一些空子,导致消费者在之后的维权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障碍。这一点我希望通过天天315节目的不断宣传以及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能够尽快改善这一点。另外,在房屋的销售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一些利益保护或者地方保护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仅凭工商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全协调和处理好这些问题的,我们还需要更高的政治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也就是由相关部门组织一些开发商、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工商部门进行联席。这种联席方便协调和处理问题,也能避免一些部门袒护个别开发商的利益。

  经济之声:消费者在购买房屋和装修物品及服务时,为避免发生消费纠纷维权难问题,选购时或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芦云:首先大家一定要记住,合同是一定要签的,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固定的,必须要签订网签合同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交易,但是在装修类的服务上,很多消费者却忽略了这一问题,所以首先大家要签订这个合同。第二,关于合同的文本,现在工商局的网站上有很多类别的示范文本,包括装修装饰的示范文本,工商局推荐适用的示范文本应该会更有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保护,所以也希望大家去关注这些文本。第三,由于这些文本是一些通用的条款,现实中消费者可能会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这些个性化的需求需要与开发商或者装修公司达成协议,千万不要听他们口头承诺,这些协议一定要落在纸面和文字,落到合同上面。如果日后出现了问题,这可以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最后,新消法对于耐用品以及装修装饰的服务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如果6个月之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这时候是由经营者去承担举证责任。这也为消费者在维权及举证责任方面提供了一个利好的消息,所以也请大家多关注举证责任这个方面。

  经济之声:2016年,据12315数据库不完全统计,健康消费品领域老年人投诉较多。这类问题该如何监管和防范?

  邵桐:在监管方面,我们的监管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就要积极介入,如果在抽查生产的产品或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我认为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当前这一批生产的所有产品上市。这一种有利的监管才能使我们在消费环境中杜绝一些对消费者有毒、有害的食品流入到市场当中,如果放松监管,只会导致更多不合格产品流入到市场,进而损害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防范的角度来看,我们消费者应当在购买产品以后,注意保存相关的发票、凭证以及包装,如果以后发生消费纠纷,这些都可以被作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侵权的行为。另外,监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应当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而且严格执法,对于一些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根据我们的公示以及信用系统的相关要求,应当严格执行信用公示,对其相应的处罚应当也在信用公示当中予以明确,从而使得更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之前对产品或者生产者有一个客观全面的了解,这样我们才能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经济之声:对于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方面,两位有哪些好的建议?

  芦云:对于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我觉得首先是让消费者能够放心的去消费,这样大家才会有信心,这里边有这么几层含义:首先你要保证最基本的安全,无论是产品还是服务,最基本的是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以及健康方面的安全。第二,要保障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或者购买商品过程中的知情权,要充分告知消费者一些商品的基本情况,包括价格、性质、属性、售后以及使用方面的一些问题。另外就是要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因为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实践中,一些强买、强卖、搭售或者强制消费情况时有出现,这些都会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造成损害。从合同法最基本的原理来讲,也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去达成的一个消费买卖的关系,所以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要得到充分的保证。

  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讲,我们对经营者的最低要求是合法经营,其中宣传、质量、价格包括售后等种种猫腻,消费者真的是防不胜防。因此我们需要对经营者在诚信方面有所要求,现在工商局有企业信用信息网,在上面企业、经营者等各个部门之间都实现了信息共享,所以你可以看到一个企业或经营者的经营情况、信誉信息情况,所以大家可以多关注一下。

  最后,我们的监管和执法要落实到位,法律法规要机制健全。现在北京市的消法、地方实施办法也在征求意见,它们也都有北京地方的特色。例如在网购领域、培训教育领域,如何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去加强和规范法律上的保障,这是提振我们消费者信心的一个最根本的力量。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工商总局;市场环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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