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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全民网购狂欢 消费者还需提防卖家耍“套路”

2016-11-11 12:15:00 来源:央广网

  【导读】“双11”已经演变成全民网购狂欢节。面对各种应接不暇的折扣、红包,消费者越来越理性精明。然而常言道,买的没有卖的精,你走过的路永远只是卖家的套路,所以“双11”过后,往往也是网购投诉维权的高峰期。《天天315》本期特别聚焦:“双11”狂欢如何识破卖家套路?遭遇购物陷阱如何维权?

  央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双11”,本是光棍节,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本来充满自嘲和戏谑的日子却逐渐演变成了一个购物的狂欢节,而且狂欢场面是一年比一年火爆。记者昨天在街头采访时发现,不少网购消费者早就进入了“买买买”的节奏,早就为今天的疯狂抢购做好了准备。

  市民:“一直在准备,差不多前一个月都没怎么敢买东西,就害怕‘双11’有优惠,所有东西都加在购物车里就等着付钱。”

  市民:“我准备买的,我就想买一些平常用的护肤品、化妆品、衣服之类的。我都是在淘宝上买的,最好是天猫上。应该是要熬夜的,因为大牌的这些优惠产品,如果你不熬夜肯定抢不到,所以我已经把它们加到购物车了,今天肯定要熬夜,到时候买就可以了。”

  不过,在为疯狂抢购做好准备的同时,不少消费者心里还存在很多担心的问题?

  市民:“我就害怕商品质量不过关。因为我觉得如果是优惠的话,我基本挑的都是官方旗舰店出的优惠产品。他们在价格上应该是比较透明的,应该不会存在先把价格拉高,然后再把它压低这种事。但是就怕他们拿出来促销的这些商品可能跟正常的商品质量不太一样,比较差或者说是临近保质期,我就怕这些事情。

  市民:“想买一些衣服或者是书什么的,它有一些满减的活动,凑起来其实还是挺麻烦的。大家理性购物吧,我觉得就是买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市民:“最担心的肯定是怕买到假的,因为毕竟东西便宜,我们自己也没有能力去鉴别这个东西的真假,所以还是挺担心的。首先自己注意一些吧,比如说去一些正规的天猫旗舰店买。”

  市民:“我加了一些东西在购物车里面,有大衣、雪地靴,还有一些日用品,比如说洗手液之类的。担心的问题大概就是怕自己一次性买太多,然后买回来之后又不太合适,中间可能有自己并不是很需要的,但是因为看到它便宜就买了的东西。”

  市民:“我觉得他们这些促销活动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降了价或者有折扣的什么的,可能它会先会给它提价然后再折扣,或者是在有比较大的折扣的时候,会对商品的质量有些不放心。”

  市民:“衣服你在网上买看不到它是什么样的,就害怕买的质量不好。我看的那家虽然感觉买的人也挺多的,但是淘宝评价全部都是两个字好评,就怕是刷单之类的。在网上买大件难免不了有这些担心。”

  市民:“我购物车里加进了很多东西,还抢了很多红包。第一个我觉得就是物流问题,因为‘双十一’肯定要爆仓什么的,物流肯定会特别慢。我比较担心的就是有些销量很高,可能是刷单刷上去的,怕它是假冒伪劣产品。我现在买东西一般都会买运费险,如果不满意的话就直接退,然后它还会退我运费,我觉得挺好的。”

  市民:“就担心买到假货,可能也不说假吧,这些货有可能质量就不好,所以对于这些问题还挺担心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有可能抢不到。虽然这个购物车是满的,不代表每一件商品你都能抢到。还有就是到时候一打开APP,就会发现一大堆便宜的商品,好像都很想买,感觉都不错,然后不经意间就会买多了。关于冲动消费这些问题,我觉得让自己克制一点就好了,如果还是怕自己‘剁手’剁过了,给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设一个购物上限吧。”

  市民:“基本上想买的都已经加购物车了。就是促销这一天有可能会把以前一些存货拿出来卖,就会担心一些质量问题。我觉得当然店家的信誉是一方面,还是自己挑东西的时候得擦亮眼睛。像我之前在淘宝上买个食品,收到之后发现它马上就要到保质期了,就觉得有点不太安全,所以我就找店家申诉了,然后他们就让我把东西寄过去,然后也很快妥善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我觉得对于网上买东西,大家应该要多注意一些商品的质量,及时和店家取得沟通。”

  市民:“你拿到产品之后就可以跟自己以前的使用体验对比一下,不好就退货,因为天猫的规则也比较完善,就是你可以无条件的退货。”

  不少消费者都谈到了,电商消费时,最关心和最担心的问题,记者梳理后发现,大部分消费者最担心的是还是价格问题,担心商家虚假优惠进行价格欺诈;还有部分消费者害怕商品质量不过关,买到次品或是假冒伪劣产品;大多数消费者还担心商家刷单诱导购买,还有发货迟缓;冲动消费、售后服务不过关也仍然是一些消费者担心的问题。

  记者在街头采访时,还注意到,面对各种应接不暇的折扣、红包,消费者越来越理智精明,很多人已经从冲动消费过渡到理性的计划消费,有的消费者甚至已经开始厌恶双十一这种透支消费。

  市民:“都是到我们平时经常去的店铺买,找一些信誉比较好的商家。提前加入购物车的,之前已经都看好了,固定的商家。主要就买一些化妆品和日常用的东西。”

  市民:“不想凑热闹了,去年买了,觉得好像这个兴致可能过去了。平时都在买,也不想凑这一会,也没觉得有多么的优惠。去年买了很多,后来觉得买回来之后都没用,到现在没有关注。”

  市民:“以前会很盲目地购物,但是今年我觉得还是要买一些必需品,像衣服之类的可能不会脑袋一热就买。我觉得消费还是要理性,去年是买了一些不需要的,包括前年也是,这一年比一年聪明了。我都是在几家常买的店铺买东西,淘宝市场大家都知道,良莠不齐。”

  市民:“提前都加到购物车里头,到时候一交钱就完了。我买的都是牌子,我经常关注它,然后看有便宜的才买。基本上都是买商场有的牌子,然后在网上买,一般商场没有牌子就不买了。前几年很少买,一般都是关注。现在不是越来越完善了吗?所以才开始敢买。”

  消费者是越来越理性精明,但常言道,买的没有卖的精,你走过的路永远是卖家的套路。“双11”还没有结束,本期《天天315》再来梳理一下,商家的套路都有哪些,还有如何识破这些套路。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针对相关案例做出了分析点评:

  案例:

  双十一期间,商家打出超低折扣,其实是先把价格涨上来,然后再降价。也就是说,这些网站向消费者宣传的所谓打折价、抄底价其实和平常销售的价格差不多,有的甚至更高。比如,一位消费者在“双11”前,在某平台的一家国际运动品牌官方旗舰店看中一件灰色夹克,标价是250元。令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同件商品的价格就飙升到了499元,一直维持至今。

  经济之声: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消费者如何识破套路?不小心买到这类商品怎么办,买后如何维权?

  邵桐:这种平时价格很低,“双11”之前把价格涨上去,然后在“双11”期间又承诺打五折或者更优惠的价格,这本身就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对于价格欺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我们国家的《广告法》当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商家应当对消费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电商平台如果明知道商家对于消费者进行欺诈而没有进行制止,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赵占领:这种行为实际上就属于价格欺诈。对于这种具体的价格欺诈行为,发改委跟一些相关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个案例属于是虚标原价,所谓的“原价”,指的是在促销之前7天之内的最低价。现在临时提高的话,等于说通过这种方式误导了消费者,所以作为消费者,一方面可以按照《消法》的规定要求“退一赔三”,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去举报这种价格违法行为。

  经济之声:一位网友说,前几天在购物车里收藏的商品价格700多,昨天晚上打开一看变800多了。对于这种价格的变化,消费者应该怎么办?可以投诉他们吗?

  赵占领:这个可以投诉。在“双十一”之前,有一些电商因为类似的行为已经被价格主管部门处罚过,所以作为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去进行投诉。

  经济之声:有一位网友说,他从来不网购,剁手与我无关,我网购需要的东西都是家人网购以后再转给我。曾经不断有商家要免费送我4G手机,我都谢谢他们的好意,不相信天上掉馅儿饼。像这类消费群体,是不是跟现实太脱节了一些?

  赵占领:其实对于电商或者网购,一方面,它可能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是一个趋势,网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这个趋势我觉得是不可挡的。作为消费者,不能因为存在问题就完全就将它拒之门外,我觉得这也不是一个完全客观理性的态度。当然,对其中所存在的一些风险,事先需要做一些防范,有一些谨慎的心理是应该的。

  经济之声:还有一些消费者觉得,很多电商是把一些库存的产品,或者滞销的产品都留着,到“双11”的时候低价打折开卖,这样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清仓作用。如果真的发现我们购买到的商品是滞销的、库存的,甚至是过期的产品,我们应该怎么办?

  邵桐:我们首先要区别一下库存和滞销的产品,它与店家在电商平台上所做的承诺或者宣传之间是否有差距。比如这个电商承诺的是2016年新款的某某牌服装,那么你在收到货物以后,要看这件货物是不是2016年的新款,或者说是不是最近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不是的话,那代表这个电商存在一个欺诈的行为,那么“退一赔三”的规定完全适合这种情况的处理。如果说是假冒伪劣的产品,我们不光可以向工商局进行投诉,同时公安机关也可以介入,因为对于假冒伪劣商品,他可能会侵犯一些知识产权,所以可能构成一些刑事犯罪。因此我们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不光要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另外对于可能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经济之声:一位叫“范广涛”的网友说,某个户外品牌在“双11”之前公布了某些户外鞋“双11”的价格,但是到了“双11”又把这些优惠价格全部取消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

  赵占领:这种行为也不能说是违法,只能说它没有顺应“双十11”网购狂欢节的趋势。但是调回到以前的价格,这也不存在一些违法的问题,关键就是看他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是否有其他违法的行为。因为他虽然可能没有降价,甚至是提价,但是“双11”期间有可能是因为物流的原因导致他的配送受影响,这要看他事先对于消费者有没有送货时间的承诺。另外要看产品质量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只是价格这块,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

  经济之声:网友“清风明月”说,在逛某家电商的时候,发现有卖二手衣服的,特点是这些衣服是从日本来的,一件只有一个号码,样式很漂亮。他问过店,说这些二手的衣服是消过毒的,所以可以正常售卖。从法律上来说,这些东西能卖吗?

  赵占领:现在我们国家,尤其是一些南方的城市,确实会有一些外国的品牌而且是所谓的二手货。这种二手货原则上是没有法律禁止的,也就是说只要它在进口的过程中符合我们海关关于检疫检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外来所带的病菌或者什么的,它是可以在国内进行销售的。

  案例:

  消费者“双十一”当天在天猫商家购买飞天茅台酒,用三个账号分别下单,结果收到三个包裹里装的竟然都是冰露矿泉水。消费者认为商家以水充酒,比卖假酒还可恶,要求假一赔十。当时商家承认发错商品了,并告诉消费者,补发货物或者申请退款都可以,但是消费者提出的“假一赔十”的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经济之声: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支持像这种情况的“假一赔十”?

  邵桐:我认为这得区分一个情况,就是说对方在发货的过程中是不是存在货物上的混淆。如果他真的是存在货物上的混淆,不是主观故意用矿泉水代替茅台酒发给消费者,那么从主观上久不存在这种欺诈或者故意,因此这个“假一赔十”的情况就不能适用在这个案例当中。

  赵占领:首先,“假一赔十”针对的是食品,酒应该不算是食品,这种情况应该还是应该主张“假一赔三”。因为食品,它有食品相关的批文批号,酒是没有这种食品的批文批号的。再一个,这个“假一赔三”的前提是欺诈。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买的是酒,但你发的是假酒的话,这可能是构成欺诈的。但如果我发的是矿泉水,我想一般的商家也不会说故意拿这个矿泉水当酒来卖,所以认定它存在故意欺诈可能比较困难。但是至少构成合同的违约是没问题的。还是可以要求退款或者把原货发过来。

  经济之声:除了购买的过程,其实后续的送货、服务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发货迟缓或者隔了几天通知你说这个货没了。像这种情况,消费者能不能要求一定数额的赔偿?

  邵桐:我认为这是可以的,因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买卖关系,之间肯定有一个买卖合同的存在。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方式将这个货物交付给买家,那么他应当承担买卖合同当中的违约责任。这个索赔的情况主要是看消费者在订货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在电子订单上是否有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曾经有相应的案例就是支持一定时间之内的利息损失。所以,我认为甭管是利息的损失还是说有违约责任的承担,都要看这个买家与卖家之间是否有这样的合同关系以及合同当中的具体约定。

  经济之声:去年双十一过后,向《天天315》节目组反映问题的消费者特别多。除了前面提到的案例,比如消费者在“双11”期间参加了一家汽车专营店的半价秒杀活动,已经交付了定金。但是在活动结束后,却发现商家有各种各样的猫腻。在比如,消费者花几十块钱秒杀了一台扫地机器人,结果店家又要这又要那,最后产生了纠纷。那么,我们当初购买的时候,有没有相应的手段可以避免后续这些维权事件的发生?

  赵占领:比如说有些商品是否属于热销商品,或者它价格是怎么样的,事先消费者可以做一些纵向和横向的对比。另外,有些商家做的秒杀的活动中,大家的体会就是很难秒到,这里面实际上就有一些是属于商家的欺诈行为,恶意营销。就是说他所谓的“秒杀”的商品,可能数量是非常有限的,甚至说作为消费者你根本就秒不到。现在网上有一种职业就是“代秒族”,帮别人去秒杀,这也说明了秒杀的困难。如果是正常的“秒杀”还好,有很多“秒杀”里面是存在欺诈的,是以这种低价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相应的商品。像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应该事先对秒杀活动有一定的主观认识,不要因为它的价格机制而去参与。另外,有一些商品比如像汽车,先交了定金,后面付了尾款之后,商家说缺货或者以其他的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作为消费者,一旦遇到这些情况,可以通过一些售后的方式去维权。因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了,不管你是缺货也好或者是标错价格也好,通常是不能直接解除合同的。如果声称标错价格,商家还需要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经济之声:昨天晚上,某个电商巨头专门搞了一场“双十11”跨夜的晚会,现场火爆异常,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迅速被刷屏。在这样一种人为制造出来的购物环境下,大家都在以低廉或者并不低廉的价格去抢购商品。对于这种人造的购物节,持一个什么观点?

  赵占领:这种“人造节”应该说有利有弊,已经产生了好几年,而且我们看到这个交易额是在不断创记录,这里面一方面是与商家的商业运作有关系,另一方面也跟我们整体的电子商务、网购市场的迅速发展是有关系的。商家去营造一个电商的节日,短期内能够迅速地提升交易额,提升自己的业绩,但可能也有一些弊端,比如他会把消费者的需求提前透支,把我们的物流配送能力提前透支。作为消费者,这两年应该说越来越理性了,但是不管怎样,总体交易额还在进一步提升,相关的一些消费、维权、投诉的数量还在不地增加。所以作为商家,在营造这个节日的同时,不仅仅是要关注价格,还有包括后续的服务,这样才能够使我们电子商务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

  鉴于“双11”对消费者的广泛影响,国家工商总局于日前约谈了京东、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在内的15家网络经营企业,并要求规范"双十一"期间的促销等网络交易活动,强调其促销活动期间,要加强网络平台监管,谨防出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等问题。

  其实,从10月份开始,国家相关部委就相继出台各类规定,以保证“双11”期间电商的规范运行。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发布会,见证阿里巴巴等8家企业共同签订《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对炒作信用的行为进行删除账户、限制营销等专项整治。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双十一"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提醒经营者依法促销。京东、国美、亚马逊等18家企业参加了告诫会。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禁止商家使用易误解的标价,并将打击虚构原价的行为。

编辑:李岸

关键词:双11;网购;投诉;维权;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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