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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贷网办理“不押车”贷款 办完手续不给合同

2016-04-05 12:38:00 来源:央广网

  【导读】陌生电话推销小额贷款,因着急用钱,消费者在推销员的推荐下,在微贷网贵阳分店办理了“不押车”汽车抵押贷款。签定一堆合同后,贷款方按时放款,但不让借款方带走合同。《天天315》本期聚焦:“不押车”贷款不给合同,背后是不是存在什么猫腻?

  央广网北京4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贷款推销电话大家应该都接到过,有时一天会接到好几个,令人不堪其扰。但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这种推销电话却成了及时雨,免去了四处打探借钱途径的麻烦。那么,这些放贷推销电话到底靠不靠谱?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借贷,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先来关注一位贷款人的经历:

  贷款推销电话大家应该都接到过,有时一天会接到好几个,令人不堪其扰。但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这种推销电话却成了及时雨。今年2月底,贵州张女士就因为急需用钱,接听了贷款推销电话,在推销员的推荐下,她在微贷网贵阳分店办理了“不押车”汽车抵押贷款。“不押车”怎么贷款?利息怎么算?来了解一下张女士的贷款经历。

  张女士:车上给你装一个GPS的一个监控,然后你就可以开车走,用款可以随用随还,就是各种模式。我也上网查了一下,微贷网总部在杭州,好像是正规公司。他有那种贷三个月,然后贷六个月,然后最长的是三年,然后有等额本息,有先息后款,我实际折算下来的那个利息基本上都是在4分,有的甚至达到5分,长一点像36个月这种就是差不多在3分,国家规定是超过银行四倍就是高利贷,但是我说,既然是高利我急用钱那我也认了。

  张女士有一辆雷诺科雷傲越野车,是2012年11月购买的,裸车价是27万6800元,到微贷网贵阳分店的时候,里程数是7万5000公里,张女士当时用这辆车作抵押,借了8万元,贷款方让她签定一堆合同后,又"没收"了所有合同,等到车辆装好GPS,贷款方也已经放款后,张女士也没有拿到合同,这时她主动向对方提出想要留存一份贷款合同,但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对方一口回绝了她的要求。张女士向记者提供了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我们来了解一下贷款方的业务员是如何答复她的。

  赵女士:那个合同的事,你说这个贷款也办了,合同你们公司也不给。

  业务员:你给陈军打电话了吗?

  赵女士:她也不给我一个答案,我也希望通过你这边帮我协调,我就说了,复印一个也行,拍个照也行,我留个底。这边你说马上要还钱,我也想知道还多少,我这边也好提前准备对不对。

  业务员:他们说他们会提前五天给你打电话的。

  赵女士:那你说你们公司这合同是所有客户都不给吗?还是只是我不给?

  业务员:对,所有客户都不给,不是针对你一个人。

  赵女士:那复印、照相有人提出我这种要求吗?

  业务员:没有,200多份文件都是这样子的,不是说针对你一个,我们放款放100多万了,没有客户提过这种事情,因为我们全国都是这个模式。

  赵女士:我手上啥都没有,就是心里挺不踏实,换位思考一下嘛。

  业务员:您放心,我们这么大的公司,要是我们公司为了你个人合同干这种事,我们品牌不可能做这么大。

  赵女士:我也在想,要不当时我也不敢贷那个款,而且当时你们说合同上不能写时间,我也配合你们的。万一你把时间给我写久了,到时候罚息得罚多少?要扯皮你就把我车开走了,你说这个想起来恐怖不?

  业务员:不可能,我们问一下,看看我能不能看到合同。

  赵女士:你拍个照,发给我,或者你复印一个给我,我拿这东西我也对你公司造成不了什么威胁。

  业务员:好的。

  赵女士:那行,那我等你回话好吧。

  记者从赵女士处了解到微贷网贵阳分店店长的名字。记者也向微贷网营业部热线客服处核实过,赵女士所说的情况属实。

  记者:一般情况下办理完车辆抵押的手续,签完合同之后这个手续会给客户一份吗?

  微贷网客服:办理业务的话,我不确定,因为不是在分公司办的。

  记者:一般情况下肯定是合同各给一份吧?

  微贷网客服:这个合同应该是吧,我不是很确定。

  记者:怎么会不确定呢?你们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微贷网客服:我们分公司都是正规公司的,如果说他们那边会给的话,应该是会给的。

  记者:贵阳这个分店的店长是陈军是吧?

  微贷网客服:对,是的。您放心好了,因为这边操作都是有规定的,所以如果合同一定要给客户,不可能藏着掖着不给你,这没任何意义。

  记者:那就是说是公司规定这个贷款合同签完之后不用给客户一份是吗?

  微贷网客服:对,如果您刚刚说的那种情况没有给您的话,那就是不会给客户的。

  为进一步核实清楚贷款方拒绝借贷方留存合同的原因,记者昨天拨通了微贷网贵阳分店店长的联系电话,但对方一问三不知,称核实清楚后再给予答复。

  到目前为止,贷款方还没有给出任何答复,节目播出后,《天天315》栏目也会继续关注并报道事件进展。

  借款合同就是平时所说的借条、欠条,借款合同中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还写有借款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日期、担保方式等内容,出现纠纷时借款合同就是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而现在微贷网贵阳分店却拒绝让借贷方带走合同,这一做法令人匪夷所思,这其中是否存在陷阱?借贷方一份合同也没拿到,可能会存在哪些风险隐患?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针对本案作出了分析点评。

  包华:我们说的法律关系是有合同情况的体现,也有电子签约的方法。对于微贷网来说,它应该是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那么它纸面存档是一种签约方式,电子平台上面签约也是一种签约方式,两种签约方式只要能证明真实,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为什么签字的文件不返还给借款人,我认为微贷网没有给出一个非常充分的说明,我们只能说他是基于自己的经营模式去考虑的,但是应当返还。至于不返还会造成怎么样的风险,我认为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经济之声:从目前这个案例来说,如果微贷网方面一直不把借款合同给借款人,有可能会有哪些借款的风险?

  包华:如果借款人本身并不持有合同,那么针对条款中所设定的一些权利义务,很有可能随着履行期限的延长会逐渐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容易造成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会产生一个违约责任,这是可以通过交付合同解决的。但是目前来讲,由于合同没有交付,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

  经济之声:节目播出过程中,借贷人赵女士联系到记者,说微贷网贵阳分店的店长联系过她,说公司总部已经复印了一份合同,今天就从杭州快递回来,预计明天上午就可以收到。为什么媒体一介入,这位借款人很快就可以拿到合同了呢?

  包华:这个问题本身是一种信息的交互。我认为合同本身是双方把自己的意见明确表达出来,而且形成合议,作为今后履行的依据。有这样的信息存在的情况下,一旦有纠纷好处理,哪怕双方基于合同条款有争议,也好解决。但是不给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内容繁杂、履行周期较长,当事人一方就容易忘却。我非常好奇他为什么给的是复印件,因为在法律上,复印件只有和原件比对一致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合同中会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这里面指的是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如果将来没有原件进行比对,就不能够认定它和原件是一致的,不能认定这个复印件是有效的。

  经济之声:换句话说,如果你单纯的把这个复印件作为证据上交给法庭是会有问题的,是吗?

  包华:法官会要求核实真实性,如果没有原件予以支撑,对方又予以否认的话,这个复印件就不能够作为最后定案的依据了。所以,在证明效力的时候,它的效力是待定的。

  经济之声:在本案中,有一个细节,说为什么可以“不押车”就拿到贷款,是因为微贷网的贵阳分店可以在车上安装一个GPS,然后这个GPS安装在哪里贷款人是不知道的,那么安装完之后就随时可以知道你的车子在什么位置。如果说我是借款人的话,我会有点担心,你随时都能够掌握我的车子放在什么位置,那后果会是什么样子呢?

  邵桐: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就是针对于借款人来说,这其实是对于借款人隐私的一种侵犯,也就是说在装有GPS的情况下,你对我个人的出行情况以及车辆的使用情况完全可以掌握。另一方面从出借人的角度来看,他既然选择了用GPS来定位你的车,他就怕你因为逃避债务然后将车辆开离他的控制范围之内,导致他以后实现债权的机率降低。但是。我很怀疑这种形式的可行性,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车辆的抵押应当到车管部门去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即便你装了GPS,在以后实现债权的时候,你也不可能当然的以实现债权为由,将车辆扣留或者直接开走,如果这样做的话,在法律上是存在障碍的,因为它涉嫌侵犯他人财产的合法权利,严重的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所以我认为这种做法其实并不是一种好的实债权的保障方式。

  包华:对于机动车进行不扣车的处理过去曾经有过,只不过不是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去操作的。在这种情况下,这车还能开,但是要在上面做一些相应的监控,对车辆的过户登记进行一定的限制,这种方式只适用于金额不大,对于履约能力较强的借款人来说是方便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这样操作。如果借款人本身就已经是没有偿付能力,同时这个车辆的本身车况又不是很好,如果用这种方式去借款的话,对于借款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我们看到在微贷网上的每一笔借款金额都不是很大,而车辆的品牌和车况都是不错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交易有可能成功。

  经济之声:大家都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问你需不需要贷款,需不需要抵押等等,可能对于我们这些不太急于用钱的人来说,认为它是骚扰电话,可是对于急需要资金周转的人来说,可能它就是及时雨。请问两位,你们认为这种放贷推销电话到底是靠谱还是不靠谱?

  包华:我认为单就一个电话很难判断对方的借贷业务模式是否合法合规,也不知道它运作模式里是否会存在着侵害双方或一方权利的合同构架。只有接到合同之后,我们基于信息本身来进一步落实需要签署的文件以及双方进行的业务模式探讨才能进行判断,单就某一个推销电话,我可能会将信将疑,只是把它作为一个待确定的信息摆放在那。只有当需要的时候,做过深入的研讨或深入了解,我们才可能发现这件事是能做还是不能做的。

  邵桐:在以前的小贷公司的操作模式情况下,除非借款人特别急需,否则我建议借款人不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在这种模式的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有一些小贷公司会以公司的名义来推销业务,但是最后落实到合同当中,你会发现你是向一个个人在借款,那么这个个人借款的风险就很大,因为个人的信用程度以及它的履约能力都会产生问题。另外,在我们签署合同文件的时候,这种推销过程中的一些承诺落实到合同当中可能就变样了,在这种情况下,会使借款人多承担很多不平等的条款义务,而且会造成借款人在满足借款条件的情况下又提出一些附加的条件。这种情况下,你就会觉得这种借款其实是给自己套上了一个沉重的枷锁,而且很多隐性条款以及内部的操作手段是你根本不熟悉的,甚至会产生一些类似于侵犯个人隐私、侵犯个人权利的情况发生。因此,我建议借款人如果不是在特别急需借款的时候,尽量不采取这个方式。

  经济之声:如果真的是要跟民间借贷机构来借贷,防范哪些风险是最为重要的?

  包华:其实一个借款合同上最主要的条款大概有这么几个:第一个,借款人是谁;第二个,借款多少钱,借多长时间;第三个,利率应该怎么确定;第四个,抵押物到底怎么去确认;第五个,违约责任到底是什么。从借款人的角度来讲,如果我们能逐一核实这五个问题,那么这个合同对于借款人来说基本上是清晰的、明确的、可执行的。但是,如果出借方最开始是一个公司,实际签约是一个个人,那这个关系就非常复杂,从两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变成了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复杂的构架方式,对于借款人的风险把控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这五个方面需要借款人逐个条款进行确认。

编辑:李岸

关键词:微贷网;不押车;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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