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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 > 正文

只因孩子误吃两粒口香糖 乐天玛特辞退促销员

2013-10-30 15:5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导读】孩子误食了超市的两粒口香糖,作为超市员工的妈妈被要求缴纳罚款并被辞退。

  央广网北京10月3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杨女士是北京乐天玛特超市酒仙桥店的一位促销员,一个周末,她要上班,而年幼的孩子无人看管,并且一直黏着妈妈,杨女士没办法,就带着孩子到超市上班了。杨女士工作的地方在超市的二层,而她的孩子在超市一层卖食品的地方转悠。不知道在哪里,孩子吃了超市售卖的两粒口香糖。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两粒口香糖,引出了后面一连串的问题。

  超市内保发现孩子吃口香糖的后,认定属于偷盗。超市内保要求杨女士签了一份文字,这份文件中提到,杨女士孩子误食两粒口香糖是盗窃行为,要求杨女士罚款1000元。起初,杨女士没交罚款,但到了第二天,杨女士担心超市再处罚她,就到超市去缴纳了罚款,没想到,超市方面通知她,不用再来上班了。

  杨女士在乐天玛特超市上班,但是她是属于在超市售卖的某品牌的促销员,所以,她是接受超市和某品牌的双重管理的。因为要到11月底杨女士才能拿到九月份的工资,而超市方面在退回她1000块钱罚款时声称,要拿回这1000块钱,就要罚她所供职的某品牌商家5000块钱,所以,杨女士最担心的是自己9月和10月两个月的工资会被当做罚款交给超市方面,她两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差不多5000块。

  通过进一步追问,记者了解到,杨女士的工作属于供货代理商的,工资主要也是由厂商苏泊尔发放,但是乐天玛特超市不让她工作,双方也没有签订保证工资发放的书面东西。

  前天,记者致电联系乐天玛特超市酒仙桥店,一位自称当时负责处理这件事的乐天玛特工作人员给我打来电话,表达了乐天玛特处理这件事的态度。一、他认为带孩子上班是不对的,因为超市是开放的场所,小孩子容易发生意外。二、杨女士孩子的行为是盗窃。三、罚款和辞退是超市和某品牌商家对这件事的态度。

  但是,当昨天记者再次致电该工作人员时,他婉拒了记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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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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