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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 > 正文

合同未到期店铺"被转租" 业主拒搬商场扣20万家具

2012-09-19 13:50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事件中的宝鸡新冠森国际家具生活馆(资料图片)

  导读:合同期内的商铺被家具城转租他人,业主拒绝搬家,价值二十多万的家具展品竟然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野蛮的家具城。

  中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的《天天315》报道,前不久,我们接到陕西宝鸡消费者付先生的投诉,说自己在宝鸡新冠森国际家具生活馆租赁的商铺,里面陈列的价值二十多万的家具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这件事还要从付先生当初租赁这间商铺开始说起。

  付先生:2011年9月份,我以5.8万元到新冠森国际家具城里转接了一个空店,当时装修花了12万多。我跟商场签订了一个两年的合同,当时商场规定费用是半年一缴,我缴到了2012年6月。

  到今年6月份,经营不太好,我不想干了。商场说费用给你优惠一点,叫我继续缴,我今年5月12日又缴了半年的租金,一直缴到了2013年元月份。

  付先生交付了下半年的房租之后不久,商场提出要他搬到别人退租的另一个商铺,理由是付先生现在的商铺已经租给他人了。

  付先生:今年8月份,商场说把我这个地方租给别人了。我签的合同是2013年4月份才到期,我的租金已经交到2013年元月份,他们在我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把我这个地方给别人转出去了。

  付先生说自己交了租金、合同到期日期是明年8月,商场凭什么把自己的铺位转租给别人?于是付先生提出自己退租。

  付先生:商场说不行,让我挪到另一个位置。我这个店当时装修就花了12万元,转让费都5万多。我要是挪过去了,这些损失怎么算?商场说不管,跟我谈了十几次,说我必须挪。我就让商场把钱退给我,转让费、装修费这么多钱,我不干了,他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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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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